1/0
上海发布《“快处易赔”车险理赔服务指引》: 鼓励车险公司对小额理赔案简化证件证明、减免气象证明等
东方网2024-03-12 11:15:17

东方网记者程琦3月12日报道: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车险理赔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汽车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今天,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联合发布《“快处易赔”车险理赔服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基于本市车险线上理赔服务现状,充分响应消费者诉求,通过优化线上服务操作,明确了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简化理赔手续、提高赔付速度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标准,实现车险理赔服务的高效化、便捷化和透明化,从而达到快速处理、易于赔偿的目标,有效提升消费者车险理赔服务获得感。

之前,车险理赔时效慢是消费者反映较集中的问题。日前,有消费者反映“快处易赔”系统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反馈速度慢,沟通时间长等情况。为此,上海市消保委和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联合组织开展“快处易赔”车险理赔服务调研。调研范围涉及本市范围内3000余名驾驶员,本市38家车险公司,车险公司查勘定损理赔人员等。

调研发现,“快处易赔”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车险公司服务标准不统一、个别公司报案响应速度慢,有时使用“快处易赔”发生误操作不能及时解决等问题,影响了消费者的服务体验。如:有的保险公司报案响应时长超过30分钟。有的车险公司未明确“快处易赔”案件结案时效要求,报案受理后要求与客户联系的时间从10分钟到30分钟不等,差异较大。消费者使用“快处易赔”时误将事故责任输错、车牌信息采集错误等情况,缺乏有效的咨询指导和及时规范的服务支持,给消费者处理事故带来了不便。

为有效解决消费者在理赔服务中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上海市消保委、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太保产险上海分公司、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太平财险上海分公司等车险头部企业,推动制定了《“快处易赔”车险理赔服务指引》。

该《指引》进一步规范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管理,对车险公司理赔服务机构、人员、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合作机构选择等基础管理,服务提供过程、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进行了全面统一规范,提升消费者的理赔体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快捷、透明、高效的理赔服务,推动上海地区车险理赔服务迈向更高水平。

规则更清晰。《指引》明确了“快处易赔”的适用场景,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快处易赔”处理交通事故,申请保险理赔。

服务更贴心。《指引》进一步强化理赔人员服务技能与礼仪要求,明确了主动引导消费者解决问题的责任和操作规范。如:对存在人伤等不适用“快处易赔”的事故,明确应引导消费者直接报警;对尚处于危险状态的事故车辆,协助消费者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维护现场人员、车辆和物品安全,避免损失扩大。

理赔更便捷。《指引》指出,在合规前提下,鼓励车险公司对小额理赔案件合并索赔单证、简化证件证明、减免气象证明等措施,加快定损、理赔速度。

如:在定损环节,估损金额在5000元(含)以内,且损失直观、无需拆检的事故车辆,除客户另有要求外,保险公司应在事故查勘的同时核定损失;估损金额5000元至50000元(含)以内的损失,应在约定日期或报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核定损失;估损金额50000元至100000元(含)以内的损失,应在约定日期或报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定损失。

在核赔和支付环节,对索赔资料齐全、无异议的案件,自索赔资料齐全后,赔款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不含)以下的案件,1日内完成核赔及发起支付;赔款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含)的案件,2日内完成核赔及发起支付;赔款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至100000元(含)的案件,5日内完成核赔及发起支付;赔款金额在人民币100000元以上的案件,10日内完成核赔及发起支付。


管理更规范。《指引》明确了车险公司理赔服务管理标准,明确报案受理、派工接收、联系消费者、事故查勘等环节时效要求,进一步提升理赔服务效率。

如:车险公司设立“快处易赔”24小时×365天线上服务;报案电话由语音系统应答的,转人工接听时的等待时间在非突发性灾害期间不超过2分钟;接到报案时,应在5分钟内完成调度并将报案编号、查勘人员信息和联系方式告知客户;事故查勘人员在报案受理后15分钟内联系客户。《指引》还规范了人员配置、从业资质要求,明确了理赔服务人员技能与礼仪规范,强化了培训考核;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应急响应、合作机构选择等方面的要求,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提供高质量增值服务等。

为方便消费者尽快熟悉和使用“快处易赔”,上海市消保委、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还编制了“快处易赔”理赔服务指南和使用问答。目前,“快处易赔”已入驻随申办App和小程序,消费者可在随申办App或小程序中搜索“快处易赔”,点击进入后即可操作事故处理和报案理赔。据了解,在规范“快处易赔”车险理赔服务的同时,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与市公安交警合作,积极探索“无人机+快处易赔”对110报警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置,初步显现成效。

《指引》得到车险公司积极响应,下一步,上海市消保委、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将对《指引》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优化,为消费者打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便捷的车险理赔环境。并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长三角地区复制推广。

“快处易赔”使用问答

一、哪些交通事故适用“快处易赔”?

答:在本市境内发生的,仅造成财产损失的机动车碰撞交通事故(含道路外交通事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二)对损害赔偿有争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造成设施损坏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属于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的双车事故,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等方式固定事故相关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二、如何找到 “快处易赔”入口?

答:查找使用“快处易赔”有三种途径。

(一)在微信客户端搜索“快处易赔”公众号,点击“服务”栏目,可在下方“事故处理”中进入操作界面,即可根据操作指引完成“快处易赔”报案流程。

(二)打开“随申办”APP客户端,在搜索栏查找“快处易赔”,在“事故处理”中进入操作界面,即可根据操作指引完成“快处易赔”报案流程。

(三)在微信客户端搜索“随申办”小程序,在搜索栏查找“快处易赔”,在“事故处理”中进入操作界面,即可根据操作指引完成“快处易赔”报案流程。

三、出险驾驶员为非车主人员是否可以使用“快处易赔”?

答:可以使用。

四、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是否可以操作“快处易赔”?

答: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暂时无法使用“快处易赔”,需拨打110报警,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五、录入的车牌号码错误怎么办?

答:操作时注意相关信息的正确性,出现错误可以向实际承保公司发起电话报案,并告知相关情况,按照公司引导进行后续操作。

六、“快处易赔”责任选错了怎么办?

答:发生责任选错时,全责方尽快联系承保公司,在保险公司指导下处理。

七、为什么显示的保险信息不正确?

答:可能存在新车上牌后,车牌号未及时批改,导致无法调取正确保单,还有可能操作时发生OCR识别错误等原因,建议及时联系承保公司,在保险公司指导下处理。

八、如何撤销案件?

答:事故责任协议书一旦生成是无法撤销的,协议书是为客户方便理赔使用,若想撤销保险报案请直接联系保险公司。

九、显示的手机号不正确,怎么修改手机号?

答:请下载随申办市民云APP,进入“随申办”APP,点击右下角“我的”后,再点击右上角“齿轮”标识,进入“设置”;点击“账号与安全”后,再点击“手机号码绑定”,更换手机号码;登录微信端“随申办”小程序,点击右下角“我的”,再点击左上角“齿轮”进入设置后,点击“退出登录”,最后重新登录后系统绑定手机号完成变更。 

十、“快处易赔”处理完了,保险公司会不会知道?

答:案件处理完成最后有一键报案的按钮,若您的保险公司不支持一键报案或您放弃了一键报案,请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

 

十一、外地出险是否可使用“快处易赔”处理事故?

答:“快处易赔”目前只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在外地出险不能使用“快处易赔”。

十二、外地承保车辆在上海发生事故,可以使用“快处易赔”处理事故?

答:可以。

十三、在使用“快处易赔”中,还有其他问题怎么办?

答:如有其他问题,可在“快处易赔”微信公众号留言,或在每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早9点至晚5点期间,拨打咨询电话021-63155907进行咨询。

作者:程琦
选稿:夏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