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吉林信托董事长、总经理已双双被免职,邢中成已任党委书记
澎湃新闻2024-03-25 21:09:00

吉林信托董事长、总经理已双双被免职。

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3月15日披露,吉林省人民政府2024年1月31日决定免去张洪东的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以及免去刘成的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此前,张洪东担任吉林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成担任吉林信托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简历显示,张洪东,1965年11月出生,曾任白山市农村信用联社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吉林市农信社党委成员、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理事长;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吉林信托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刘成,1972年8月出生,曾任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人力资源处副处长;榆树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白城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吉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办公室主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吉林信托现任党委书记为邢中成。

2月7日,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题为“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反馈巡视情况”,其中提及省信托公司党委书记邢中成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邢中成曾担任过吉林银行副行长。吉林银行2022年报显示,邢中成,该行副行长,于2007年10月加入该行。曾任交通银行吉林分行营业部信贷员,吉林省政府金融办银行证券保险工作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吉林银行办公室负责人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吉林银行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吉林银行纪委委员,吉林银行辽源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吉林银行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吉林银行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总经理。

吉林信托是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前身为吉林省经济开发公司,成立于1985年,2002年3月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获得重新登记,更名为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2月18日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信托去年增资至31.5亿元

去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吉林银保监局同意吉林信托注册资本从15.97亿元增至31.5亿元,并同意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入股吉林信托。

天眼查显示,上述股权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目前,吉林信托六家股东持股情况分别为:吉林省财政厅持股49.4159%;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3142%;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持股0.3175%;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3175%;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3175%;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3175%。

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至2020年,吉林信托前四任董事长接连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吉林信托首任董事长张兴波于2007年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后被判死缓;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于2007年6月接替空缺职务,2015年辞去董事长一职,2018年12月被查,2021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10万元和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第三任董事长李伟于2015年10月到任,不到2年便落马;第四任董事长邰戈于2018年6月上任,2020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