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宝山公证处“四双一”服务 打通利企惠企“最后一公里”
上海宝山2024-04-08 10:24:00

在宝山,涉企公证服务正悄然发生着一场“革命”,“四双一”机制的推出,不仅刷新企业对公证服务的认知,更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股新动力。

图片

一窗受理,绿色通道加速跑。

让企业办事不再需要长时间等待和烦琐的手续。宝山公证处开设的企业服务专窗和绿色通道,实现“一专窗一通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这些细致入微的服务措施,确保了涉企公证事项的高效处理,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最多跑一次”的便捷。

图片

专业团队,量身打造解决方案。

面对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企业往往感到无所适从。但在这里,宝山公证处组建的专业涉企公证服务队伍,实现“一领域一团队”。无论是知识产权保护、招投标事务,还是其他法律难题,这些业务精英都能迅速给出专业、精准的解决方案,让企业安心发展。

图片

个性服务,每个企业都是VIP。

在宝山公证处,没有“一刀切”的服务模式。相反,他们深入了解每个企业的独特需求和挑战,为企业量身定制法律服务方案,实现“一企业一方案”。经济合同公证、保全证据公证……这些量身定制的服务,不仅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更助力其实现更大的商业价值。

深入走访,倾听企业最真实的声音。

图片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宝山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主动走访园区企业叩门问需,实现“一园区一清单”。他们不仅倾听企业的需求和困难,更积极寻求合作机会,与各大金融机构和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这种深入基层的工作方式,让公证服务更加贴近企业实际,也为其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
选稿:曾子檬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