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王健林退出,中国儒意接盘万达电影后,质押一半所持股份
澎湃新闻2024-04-20 08:38:00

4月19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002739.SZ)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显示,万达电影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于4月18日将其所持有的2.22亿股股份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0%,质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商务区支行。截至当日,北京万达投资合计持有4.36亿股万达电影股份,累计质押2.22亿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20%,占该股东持股数的51.00%。

柯利明控制的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00136.HK)已经拿下北京万达投资全部股权,也宣告着王健林的彻底退出。

此前的4月16日,万达电影公告,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王健林向上海儒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分别持有的北京万达投资20%股权和1.2%股权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儒意投资持有万达投资51%股权,柯利明为儒意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柯利明通过其全资企业间接持有香港上市公司中国儒意总股本16.34%的股份,中国儒意通过协议控制的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万达投资49%股权。因此,柯利明通过万达投资间接控制万达电影2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事实上,早在2023年7月,中国儒意就以22.62亿元的对价接手了王健林转让的北京万达投资49%股权。

2023年12月12日,万达文化集团、北京珩润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及王健林与儒意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分别将其持有的万达电影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20%、29.8%和1.2%股权(合计持有万达投资51%股权)转让予儒意投资,转让价款共计21.55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柯利明。

今年1月12日,北京珩润向儒意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万达投资29.8%股权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在此次股权完成变更手续后,万达电影于1月19日宣布了新任的董事长、总裁。当日万达电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陈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资料显示,陈曦,1982年出生,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专业学士学位,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EMBA。2012年创办影艺通传媒,2015年起历任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在儒意任职期间,投资制作了《热烈》《保你平安》《独行月球》和《你好,李焕英》等高票房热门影片。

对于新股东掌管万达电影之后的发展,万达电影此前表示,一方面是在内容制作端的赋能,公司会制定3-5年的发展计划,今年也会陆续看到一些作品。万达电影未来会把重点放在发行端,包括分线发行以及院线阵地的营销和宣传端等。

2023年,万达电影国内影院实现票房75.6亿元(不含服务费),恢复至2019年的96.4%;观影人次1.86亿,恢复至2019年的92.7%,累计市场份额16.7%,其中直营影院市场份额较2019年增长两个百分点,单银幕产出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5倍。与此同时,公司下属澳大利亚院线2023年实现票房收入约14.01亿元,同比增长13%,观影人次1615万,同比增长5.5%,经营业绩保持稳步提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万达电影国内拥有已开业影院905家、7546块银幕,市场份额16.7%,其中直营影院709家、6156块银幕。万达电影表示,目前电影行业正在快速恢复,今年也会和市场优质的商业地产开发商合作开业直营影院,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以多种方式寻求扩大市场份额,目标是将市场份额提升至20%以上。

万达电影称,目前公司参与出品待开机的项目超15个,争取以后各大重点档期都有万达电影投资的影片上线。

选稿:夏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