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武康大楼为何能成为“网红”地标中的“顶流”?专家这样说→
上海徐汇2024-04-22 16:31:28

武康大楼,这座位于上海五街交汇处的历史建筑,现如今已然成为一座网红打卡地标。但你可能不知道,早在100年前,它的名字叫“诺曼底公寓”。日前,一场主题为“品长篇小说《诺曼底公寓》,读武康大楼前世今生”的读书会活动在徐汇区老房子艺术中心举行。主讲人王泠一博士带领到场听众,深读《诺曼底公寓》,抽丝剥茧,解读这座著名建筑的“前世今生”,细说曾经发生在这里的“上海故事”。

记叙这座城市不能被忘却的记忆

小说《诺曼底公寓》的贴近性以及王泠一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的专业背景,让这场活动吸引了大批参与者,活动现场观众坐得满满当当。

小说《诺曼底公寓》以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为时代背景,以诺曼底公寓为舞台,以公寓小看门人周鼎的成长经历为主线,用文学方式去想象和描摹这幢著名建筑的前世今生,刻画了一组中外人物的悲欢离合。

小说《诺曼底公寓》及其作者高渊

作者高渊在小说后记中写道:这是基于真实历史背景的虚构故事,是诺曼底公寓的爱恨情仇,是昔日战乱年代的市井百态,也是老上海的生命协奏。记叙大楼里的人,是记叙大楼的往昔,记叙那个时代共同经历的历史,也是记叙这座城市不能被忘却的记忆。

“实际上,书中许多居住在诺曼底公寓的人物和发生在这里的故事情节,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原型。”王泠一告诉观众,在这一时期被称为“红色间谍”的左尔格在诺曼底公寓为苏联提供了大量中国情报,并通过张文秋与中国共产党联络;宋庆龄的下线陈翰笙,在武康大楼发出第四次反“围剿”的情报;在“孤岛”环境中,居住在诺曼底公寓的梅益等人坚持出版《译报》和《每日译报》,传递了抗战声音;聂耳创作义勇军进行曲时,就居住在如今的湖南街道。

武康大楼为何能成为“网红”地标中的“顶流”?

近些年,随着上海城市文旅的蓬勃发展,Citywalk等新兴旅游方式的兴起,上海“可以漫步的街区”越来越多,而作为“顶流”的武康大楼与它的缔造者邬达克也一直处在聚光灯之下,世人对其兴趣不减。

一战时期的邬达克

在当天的活动中,有观众提问,作为一个建筑师,邬达克在上海留下了上百幢单体建筑,其中就包括武康大楼这样颇具开创性和典型性的建筑,为什么离开上海后,他却鲜有作品问世?

对此,王泠一认为,一个人的潜能和才华的激发需要天时地利人和,“邬达克在上海时期的创作,是他人生的黄金阶段,离开上海后,也可能已经过了他的创作高峰期。”

针对这一问题,《诺曼底公寓》一书的作者高渊在作品的后记中则这样写:“邬达克脆弱的边缘人身份,使他更注意沟通,而他兼容并蓄的建筑理念,比傲慢的外滩建筑,更受华人业主的欢迎。”“其实,完全可以说得更直白,他就是一个‘上海人’。只有上海,才让这个身份存疑的人有了施展空间,因为上海从来都是英雄不问出处。”

对于“为何武康大楼能成为‘网红’地标中的‘顶流’”?王泠一认为,一座建筑要成为“网红”地标要具备四个条件:首先,它需要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建筑,具有历史底蕴,经得起反复揣摩和回味,这点很重要;其次,它应该是对外开放的,对公众来说有贴近感、可参与;第三,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走红”后对区域经济的带动和城市发展都要有正向影响;第四,“网红”地标要想“长红”自然离不开各种文化活动的开展,“除了摄影、绘画等艺术展,还可以结合城市特色,例如上海独特的海派文化和咖啡文化等,兼收并蓄,形成城市中独有的一道风景线。”


选稿:常善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