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时隔一年重启分红!青农商行去年营收净利双增,今年一季度资产增速放缓
时代周报2024-04-28 13:13:00

青农商行2023年重启现金分红

4月26日,青农商行(002958.SZ)披露2023年年报与2024年一季报。该行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3.25亿元,同比增长3.8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68亿元,同比增长10.82%。

图片来源:图虫
图片来源:图虫

截至2023年末,青农商行的资产规模达到4679.37亿元,增长7.62%。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2023年一季度末,青农商行资产规模为4632.46亿元,这意味着该行2023年后三个季度资产规模仅增加不到47亿元。

进入2024年,青农商行延续资产增速放缓的趋势。一季报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青农商行资产规模为4738.58亿元,较年初增加59.21亿元,增长1.27%。

此外,青农商行时隔一年,重启分红。年报显示,青农商行2023年的利润分配预案为计划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该行目前总股本推算,将现金分红5.56亿元,此分红金额位于当前已披露利润分配预案的A股上市银行的中下游。

资产规模增速放缓

2024年一季报显示,截至3月底,青农商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2597.8亿元,较2023年底增加39.35亿元,但增速较2023年一季度下降近20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截至2023年底,青农商行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为2558.45亿元,全年增加156.63亿元,同比增长6.52%。其中,一季度至四季度,青农商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别增长48.9亿元、66.52亿元、13.75亿元和27.44亿元。

对于银行金融机构而言,一季度往往是奠定全年业绩增长的关键时间。青农商行2024年一季度的信贷业务增速放缓,导致该行资产总额增长乏力,较2023年末仅增长1.27%。

2017年至2020年,青农商行的资产规模增速均保持在16%以上。但自2020年突破4000亿元后,该行资产规模增速便滑落至个位数。其中,2023年资产规模同比增长7.62%,今年一季度同比增长仅2.29%。

同时,时代周报记者还注意到,青农商行2024年一季度的资产增速低于该行信贷业务增速。青农商行资产负债表显示,该行于今年一季度缩减其他债权投资51.34亿元,而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52.78亿元。

数据来源:青农商行年报
数据来源:青农商行年报 制图:时代周报记者

分红率位于行业中下游水平

近年,银行股作为高分红高股息的代表,受到不少稳健投资者的青睐。青农商行自2019年上市以来,除2022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已完成4次利润分配,累计现金分红30.56亿元,但分红率呈下降趋势。

数据来源:青农商行年报
数据来源:青农商行年报 制图:时代周报记者

青农商行于2019年上市三个月后实施2018年利润分配,当时以每10股1.5元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8.33亿元,分红率为34.45%,成为该行至今为止最高分红率。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额度往往与企业盈利情况呈正相关性。时代周报记者梳理青农商行历年利润分配方案发现,该行净利润增长时并未增加现金分红额度。

2018年至2021年,青农商行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呈现逐年增长态势,2021年为30.66亿元,是上市以来的峰值。不过,青农商行2021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共计5.56亿元,分红率降至20%以下。

2022年,青农商行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降至23.17亿元,该行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行解释称,2022年经济发展受到多种因素冲击,该行通过降低利率、减少收费等措施,持续让利实体经济,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受到一定影响,且积极顺应监管导向,提升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水平,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增强本行经营发展内生动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2023年年报显示,青农商行再次制定利润分配方案,重启现金分红,计划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5.56亿元,分红率为21.64%。

虽然青农商行2023年分红率略有上升,但这一分红比率仅位于上市银行的中下游水平。数据显示,在目前已公布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36家A股上市银行中,青农商行的分红率位于28位,在农商行中暂列第五。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