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深化合作加强交流 上海异地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活动在长宁举办
新民网2024-05-01 08:36:00

4月29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和长宁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上海异地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走进长宁、智绘未来”主题活动在长宁举办。上海各地在沪商会、上海在外商会负责人等350多人参加活动。

图说: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与长宁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 市合作办供图

活动中,长宁区人民政府推介了营商环境,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与长宁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深化国内合作交流加强投资促进合作备忘录。上海市各地在沪企业(商会)联合会、长江流域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联盟、上海在外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长宁区工商联、区科委、区投促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共建备忘录。活动中,还进行了长宁区新引进重点产业项目集中签约,签约的20个项目涵盖长宁区“3+3+X”重点产业,投资额共计14.36亿元。

“走进长宁、智绘未来”主题活动让广大异地商会进一步认识了解长宁,体验长宁良好营商环境,对接发现新质生产力要素,寻求合作发展机遇。

目前,各地在沪商会共有247家、上海在外省级商会共有29家,联系服务的会员企业近6万家。2023年,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异地商会等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指引》,提出异地商会服务企业发展、服务两地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三个服务”工作口径,举办服务各地来沪企业发展专题研修班,开展“三个服务”调查统计分析试点工作,引导异地商会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