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G60沪昆高速迎来离沪高峰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2024-05-02 10:17:05

“五一”假期首日 市民出行热情高

昨天是“五一”假期的第一天,市民出行热情高涨。当天上午,G60沪昆高速迎来一拨离沪车流高峰(见下图)。

早上8时30分,记者从G60沪昆高速杭州方向出发,刚进入松江老城匝道,就明显感到车流量较往日增加不少,特别是两匝道交汇处,车流缓行明显。斜塘桥至大蒸港桥段,车速约为30公里每小时。在G1503绕城高速G60沪昆高速交汇处,车辆走走停停,车速在10公里每小时以下。驶离大蒸港桥,车速恢复至80公里每小时。临近枫泾服务区,提示大屏已经显示,服务区停车位饱和,车辆排起长队,拖行500多米。

“我们7点半左右从浦东出发,准备去杭州千岛湖,现在快10点了,一路上堵堵停停,预计要比平时多开3个小时左右。”市民邹女士说。市民杨先生表示,想到“五一”长假会堵车,但是没想到会这么堵。

据了解,为应对大客流,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在各个收费站安排了警车驻守,并与高速公路管理方联动,在各个拥堵节点安排了警车和牵引车,还与车辆保险公司合作,在枫泾服务区设置便民服务点处理简易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预计,今年“五一”假期的出行车流量将较去年增长15%,建议市民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出行计划,错峰出行。


附件: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