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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安全引发消费纠纷如何化解? 浙江嘉兴首推“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
新民网2024-05-08 18:21:00

化妆品直接接触肌肤,其安全性受到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消费者高度关注,多年来全国各地因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纠纷解决机制始终困扰着相关监管部门。日前,全国首单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浙江嘉兴南湖区签订,积极探索化妆品安全责任险参保模式,采用保险机制化解相关矛盾纠纷。

采访对象供图

据介绍,此次投保的投保人为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芙杉美容院,承保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公司,保费1000元,为期一年。在此期间,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3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万元。保障范围涵盖清洁型、护肤型、基础型、美容型化妆品等。

据人保财险嘉兴市南湖支公司谢超逸介绍,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该公司依托《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创新开发了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包括清洁型化妆品、护肤型化妆品、基础型化妆品、美容型化妆品,实现了化妆品类型全覆盖。“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质量问题或者产品说明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消费者在使用后出现过敏、皮肤损伤等不良反应的,应由商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家投保后,一旦出险就按照保单约定来理赔。”谢超逸说。

数据显示,南湖区共有30余家美容单位自愿投保化妆品安全责任险,到2025年全区的化妆品经营单位如商场、专卖店等也将纳入化妆品安全责任险保障范围。对此,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嘉兴南湖区引入保险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提供经济补偿,是放心消费建设中的创新之举,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据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介绍,多年前浙江义乌在全国率先启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后在全省铺开,此举还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同样,此次嘉兴南湖区在全国率先启用“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又创造了一个先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浙江首创,是‘枫桥经验’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创新应用和生动案例,也显示了保险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平安浙江、平安中国中的独特魅力。”夏学民说。

新民晚报记者 毛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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