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江西省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携专家一行赴东方雨虹考察交流
中国质量报2024-05-13 15:41:26

近期,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胡伟民、江西省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龚伟一行赴东方雨虹总部研发基地、芜湖东方雨虹生产研发物流基地考察交流。东方雨虹控股技术总监丁红梅、工建集团总工程师兼产品总监兼工程支持部门总监林宏伟、工建集团市场总监吴猛、华东市场总监鲁加加等陪同考察。

image.png

座谈会上,双方基于平屋面建筑构造、坡屋面建筑构造等专业领域现状,就产品应用、技术创新、行业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图集的制定蓄势赋能,提高其应用的科技含量和实用价值。双方共同表示,愿以此次考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及技术研讨,以共建共享的发展原则,推进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共赢,携手谱写建筑建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期间,考察团深入特种功能防水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建筑防水博物馆、东方雨虹企业展厅参观考察,详细了解东方雨虹的发展历程、产品集群及创新成果等,并对东方雨虹在产业布局、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方面取得的发展成绩表示高度赞扬。

随后,考察团一行前往雄安新区某工程项目,实地参观调研东方雨虹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建筑建材系统服务,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项目管理体系及标准化施工管理体系。

image.png

在芜湖东方雨虹生产研发物流基地参观调研期间,通过对智能制造、5S管理与精益生产的生产车间的参观了解,考察团一行进一步感受东方雨虹自动化、数字化、精益化、集成化、绿色化的制造优势及品控管理能力,并给予充分肯定。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