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点燃创业梦想,激发创新意识!“马兰花计划”上海市贸易学校GYB培训班顺利举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2024-05-28 13:23:57

微信图片_20240528093802.jpg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落实创业带动就业工作,5月24日至26日,由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主办,上海市贸易学校承办的普陀区2024年上海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上海市贸易学校GYB培训班成功举行。



微信图片_20240528094008.jpg

开班仪式上,上海市贸易学校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梅花向区人社部门对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表示此次携手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共同举办GYB培训班,将更好地助力学员们点燃创业梦想,提升创业能力。

微信图片_20240528094013.jpg

随后,讲师代表黄海燕老师向学员们介绍了本次培训的具体安排与课程特色,强调了创新创业的重要意义,希望学员们珍惜此次机会,认真学习实践,不断提升自我,为日后的就业创业道路打好坚实的基础。

微信图片_20240528094019.jpg

学生代表高妍琪同学则在发言中介绍了自己以往的创新创业经历与收获,她期待在本次创业培训里认识更多同学,一起通过培训收获成长,在创新创业的道路上协作共进。


微信图片_20240528094308.jpg

本次“马兰花计划”创业培训班首次尝试邀请区内创业指导站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学员代表参加,为期三日的培训活动在分组破冰游戏中拉开帷幕,来自不同学校的学员们相互介绍、形成小组,课程正式开始。

为了更好地贴合学员们的实际需求,课程采用了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旨在激发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他们独立思考、团结合作,学会更加全面地分析问题,看待创业项目更加现实与理性。

微信图片_20240528094319.jpg

在黄海燕、王佳亮、张子卓等三位马兰花讲师们的耐心指导下,学员们在课程中身临其境地了解了企业运营实际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从而加深了对创业的理解。在沙盘模拟活动中,学员们体验了经营一家工厂的全过程,新奇有趣的课程设计使他们在活跃的课程氛围下学习成长。各个小组积极开展头脑风暴,集思广益、畅所欲言,有效激发创新思维,挖掘自己在创业方面的潜能与特长,形成并完善自己独特的创业计划。

微信图片_20240528094722.jpg

本次参与培训的32名学员们顺利完成了整个马兰花创业培训课程。讲师们基于学员在三天课程中的表现进行了综合评估,并在结业典礼上为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颁发了特色奖项和荣誉称号。这不仅是对学员们努力学习的肯定,也是对他们团队精神的一种鼓励。

后续,区人社部门将继续深化院校合作,为后续的一系列开班计划打下基础,并持续跟进结业学员,为其提供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导师一对一咨询指导、创业见习岗位、创业政策与创业场地支持等一系列创业扶持服务,促进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推动院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在普陀落地生根,茁壮成长。


马兰花培训讲师

黄海燕

—————————

中国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

16年从业经历就业指导老师

生涯规划师 

职业指导师(技师/二级)

微信图片_20240528094911.jpg


王佳亮

—————————

中国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

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普陀分团专家 

上海路浦人工智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民建会员

微信图片_20240528095112.jpg


张子卓

—————————

中国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

ACIC国际注册高级礼仪培训师

第六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指导老师

第一届上海市职业院校创新创意大赛金奖项目指导老师

微信图片_20240528095115.jpg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