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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小区门卫室拉线充电?新版《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今起实施,上海城管开展执法检查
东方网2024-06-01 12:59:10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6月1日报道:今天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上午7点,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的队员们就展开了执法检查。

在黄浦区丽园路448弄高城苑,城管执法队员发现一辆电瓶车停放在门卫值班室门口,充电线接入值班室的插座充电。经调查,车主鲍某是一名装修工,见门卫值班室无人就私自接线充电了。

城管执法队员对车主进行了教育,因其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鲍某被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50元。

随后,城管检查了楼道、地下车库等区域。物业经理介绍,小区在地下车库设置了统一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并配置消防设施,方便居民安全充电。

近年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快速增长,因违规停放、充电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呈高发趋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近期上海城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消除潜在风险隐患。

执法队员和辖区相关部门人员深入各个社区,重点对地下非机动车库、集中停放充电点、架空层等区域开展检查。同时对居民涉嫌擅自占用物业公共部位停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情况进行劝阻并对充电集中点检查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安全设施、落实防火分隔。

此外,城管执法队员还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走访,围绕电动车经销店的资质证明、进货渠道、销售记录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提醒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不得对电瓶等部件进行非法改装。

记者了解到,聚焦住宅小区、沿街商户、在建工地、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城管部门还将组织力量走街入户,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据统计,截至6月1日12时,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当天共出动执法人员634人次,开展执法检查307次,检查住宅小区391个,发现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违规停放、放置和充电问题共166个,教育劝阻、责令整改当事人145人次;共依法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相关案件27起,其中私拉电线和插座“飞线充电”案件23起、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案件2起、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入户充电”案件2起。

作者:柏可林
选稿: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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