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没有救生员证,但一定能救你上来!”|聚焦魔都“小亚马逊”划水热
东方视频2024-08-13 10:24:01

【导语】

随着桨板、皮划艇运动等运动风靡上海,一系列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不断浮出水面。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在实际体验中发现,一些俱乐部对桨板的安全管理并不规范,气压未充足仍供消费者使用。同时,部分公开水域划行的教练资质不一,有的教练甚至都没有救生员证。

带队人员无救生员资质,桨板气压不足仍使用

7月中旬,记者从某软件购买了四家俱乐部的桨板与皮划艇体验团购券,单次体验时间在1.5小时至2小时,价格为198元至238元不等。购买页面显示费用包含船只、救生衣、教练下水前指导等。

其中两家俱乐部的消费页面“保障”项目显示“商家已为您免费投保,消费后自动生效”;一家俱乐部明确费用不包含消费者保险,提供了供消费者自行购买的保险二维码;一家俱乐部未提及保险事宜。不过,记者发现四家工作人员均未在活动开始前向消费者提示保险购买与否或签订安全协议。

图说:记者购买的一家俱乐部桨板划行团购券显示包含游乐险,累计赔偿限额11万元。 图源:网购平台

下水前俱乐部均有陆上教学,时长不超过15分钟,有的几句话就结束了。讲授内容主要有划桨动作示范,而船只相撞落水、水面起风起浪、消费者身体不适等突发情况如何应对并无讲解。教练均要求消费者下水前穿戴救生衣,但未一一检查消费者穿戴救生衣是否正确。

一次体验中,记者穿的是大腿部需要固定的救生衣,带队教练未主动提醒系上。除了固定背部,为了防止人落水后救生衣因宽松漂浮至头颈部,有的救生衣还需要固定大腿的位置,但教练并没有特别指出。当记者询问这根带子有什么用时,对方表示系上有点勒不太舒服,“系不系都可以,看你自己。”

“没有救生员证,但你放心,你要是掉水里肯定能把你救上来。”现场,记者询问带队下水的教练是否有救生员证,两家俱乐部负责人表示教练没有救生员证,一家甚至还称现场有位教练未满18周岁。

一家俱乐部在店内较醒目位置公示了营业执照与经营者个人的救生证,但未公示其他教练资质。

另外一家俱乐部则公示了该俱乐部一名教练的桨板国家级教练员(初级)登记证书,签发机关为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记者在探访的周末下午观察了近5小时后发现,这位拥有专业资质的教练并未带队下水,而是接待消费者、维持现场秩序。下水后,记者询问带队教练是否有救生员证件,对方表示没有。

图说:一家俱乐部公开了一位教练的资质,记者观察近5小时发现对方未下水带队,而带队人员资质无公示。 陈丽娜 摄

另外两家俱乐部则未公示任何俱乐部与工作人员资质信息。

此外,7月20日一俱乐部周末前来体验消费者人数过多,出现了船只不够用的情况。记者体验当天俱乐部外接电源突发故障,有桨板未充气到正常气压即被使用。“你不要划得太远,这个桨板气不足。”岸上的工作人员这样嘱咐在公开水域划行的消费者。据央视财经报道,全球95%桨板器材产自我国,山东威海是最大桨板生产地。记者咨询威海多家桨板生产商了解到,充气桨板一般都提供了建议使用气压,若气压较低,则会导致桨板称重能力下降,不仅影响划行体验,也有侧翻的危险。  

下水后教练带队配比也不尽相同。7月14日记者在周末下午参加某家俱乐部皮划艇体验,该时段下水消费者近三十人,有两位教练带队,一个在队伍最前方领航,一个在最后方押队。尽管如此,依旧有许多消费者落在了押队教练身后。体验中,一艘皮划艇的一男一女划行者途中翻了船。上岸后女士仍惊魂未定,男士告诉记者,他们位于队伍的中间位置,翻船后并没有教练及时相救,而是他们自己爬上船的,“我会游泳,就把女朋友拉上来了,教练到了我们都已经上来了。”

水上游乐项目无明确监管部门,办事流程不明

记者体验的四家水上运动俱乐部中,三家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注册经营,一家以“个体工商户”形式从事工商经营活动。

图源:天眼查

记者致电青浦区体育局社会体育科了解到,如果以公司形式经营桨板、皮划艇等水上运动项目,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如果以俱乐部形式开设,需要先向体育局申请,获得许可后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向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图说:青浦区建管委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5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图源:青浦区人民政府官网

青浦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由于桨板、皮划艇等运动项目不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中,故对于开办资质没有硬性规定,对工作人员也没有资质要求。

“我们肯定希望俱乐部发展越来越规范,只要一家出了大问题,其他家都受影响。”记者从一家俱乐部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当地没有具体部门主管水上运动俱乐部,但是具体业务涉及到建管委、市场监管、体育、公安等多个部门。

记者发现,今年5月,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开了对青浦区政协副主席、区体育局局长顾桂芳提出的《关于有序开放自然水域,加强水上活动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图说:青浦区建管委就新兴领域水上活动管理现状的看法。 图源:青浦区人民政府官网

区建管委承认目前水上游乐项目无明确监管部门,办事流程不明。新兴水上运动或游乐项目兼具体育运动、文化旅游、水上交通等多种功能,需求群体大多是群众个体或社会团体组织等,涉及管理部门较多,且缺乏申请、备案、审批和监管配套的具体法律法规,从而导致群众办事流程不明,各行业监管部门缺乏管理依据的支持。

作者:陈丽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