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冒充警察!”96110及时预警,居民免遭诈骗
上海徐汇2024-08-19 10:35:31

“你好,我是北京移动数据中心工作人员,检测到你的身份信息和手机号被盗用,涉嫌598万元诈骗,需要你配合调查……”

近日,徐汇区龙华街道周家湾居民区的苏阿姨遭遇了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幸运的是,得益于96110国家反诈中心的及时帮助和社区民警、居委的迅速行动,苏阿姨成功避免了巨额财产损失。

据苏阿姨回忆,她近期接到了一通以“010”开头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北京移动数据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苏阿姨的身份信息和手机号被他人盗用,并在工商银行开设了银行账户,涉嫌598万元的诈骗案件。对方要求苏阿姨立即到北京某公安局配合调查,并提供了详细的个人信息以获取其信任。

三次视频通话,96110紧急电联

面对突如其来的“紧急情况”,起初苏阿姨保持了一定的警觉性,但当对方报出她的全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详细信息时,她开始半信半疑。由于年事已高,苏阿姨提出在上海公安局处理此事,但对方坚持称案件发生在北京,只能在北京处理。随后,对方提出让“警察”通过微信视频通话的方式与苏阿姨进行笔录。

在第一次视频通话中,对方身着警察制服并亮出了“警号”,接着骗子将苏阿姨的照片等信息通过视频与其确认,苏阿姨看到这些信息后已经相信对方是一名警察,于是放下戒备,配合对方。然而,就在她即将按照对方指示填写信息时,96110国家反诈中心的电话及时打来,提醒她可能正面临诈骗风险。

刚挂断电话,苏阿姨又遭骗子视频通话的“骚扰”,对方强硬要求她不得中断通话、独处且不得离开房间,还诱导其填写信息。苏阿姨察觉异样,拒绝配合并态度敷衍。骗子转而威胁施压。关键时刻,96110反诈中心来电,苏阿姨立即求助并要求警方上门。

在最后一次通话中,骗子对苏阿姨的质疑表现出了极大的不耐烦,甚至威胁要停止她的手机号并安排“公安局工作人员”上门逮捕。此时苏阿姨的警觉性再次被激发,她果断挂断视频通话并拨打了96110求助。

民警居委联合上门,及时制止诈骗行为

民警到场接过苏阿姨的手机,迅速识别并查看苏阿姨所填写的资料后,更加确信这是一起诈骗案件。在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苏阿姨悬着的心也逐渐放下了,对他们的及时提醒表示和帮助表示由衷感谢,“多亏平时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在社区内大力宣传反诈骗,让我们安装了国家反诈App,在诈骗电话打过来的时候能及时检测到。”

为了防止诈骗分子继续骚扰苏阿姨,民警在征得她的同意后,帮助她删除了微信好友列表中的诈骗分子账号、拉黑了诈骗分子的电话号码,并将她手机中FaceTime的功能关闭。之后民警还把龙华派出所值班室的值班电话留给了苏阿姨,让她遇到不确定的情况要及时向警方咨询。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苏阿姨也可以及时联系居委会确认类似情况。

警方温馨提醒,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在面对自称官方机构或警察的电话时,要保持高度警惕。即使对方能准确报出个人信息,也不能轻易相信,因为诈骗分子往往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这些信息。此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轻易按照陌生人的指示进行转账或填写涉及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的表格。合法的调查或处理流程不会通过非官方渠道要求提供此类信息。同时,96110国家反诈中心的及时预警和介入,证明了官方反诈平台的重要性。公众应熟悉并信任这些平台,遇到可疑情况时及时联系求助。


选稿:常善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