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长宁]延中附校:聚焦单元写作 以读助写促发展
东方网教育频道 上海市延安中学附属省吾学校2024-09-21 14:00:43

近日,长宁区语文教研员郁老师来到上海市延安中学附属省吾学校参与语文学科组校本研修活动。此次活动围绕单元写作学习单的制作以及“以读促写”习作教学的具体策略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WDCM上传图片

活动伊始,六年级备课组长陈春艳老师详细阐述了六年级第一单元“我是中学生了,感觉真棒”习作教学的学习单设计。陈老师从写作提示的构思、例文的精心挑选到评价量表的科学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介绍,展现了在激发学生写作兴趣、提升学生写作能力方面的深入思考与实践策略。

随后,七年级备课组长王紫薇老师也分享了七年级语文第一单元的习作学习单设计思路。王老师特别强调了从单元课文中提取写作策略的重要性,并详细介绍了如何将这些策略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写作方法,旨在帮助学生在阅读中汲取养分,促进写作能力的提升。

WDCM上传图片

在听取了两位备课组长的详细陈述后,郁老师给予了语文组研究方向高度评价,并就学习单的设计及“以读促写”教学策略的实施提出了宝贵建议。郁老师指出,应更加注重从课文内部挖掘具体、明确的写作策略,为学生搭建坚实的写作支架;同时,在例文的选取上,应进一步提升标准,确保例文能够紧密贴合所设计的评价量表,从而更好地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估和进步。

WDCM上传图片

此次校本研修活动不仅为教师们提供了一个交流思想、碰撞智慧的平台,更为学校语文学科的教学改革与创新注入了新的活力。

选稿:东方网教育频道 陈乐 刘俏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