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一男子驾车撞树却谎称“两车事故” 浦东警方:系醉驾,已刑拘
东方网2024-09-22 16:19:58

东方网记者蔡黄浩、通讯员李子玥9月22日报道:近日,浦东警方抓获一名酒后驾车司机。

图说:事故现场(浦东警方供图,同下)

9月8日上午,浦东公安分局临港新城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停在停车场的车被撞了。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报警人金某站在一辆黑色奥迪轿车旁,车身前侧受损十分严重。民警也闻到金某身上一股酒气,询问金某是否酒后驾车?金某矢口否认,称找了代驾,不可能是自己开车。民警带着怀疑在现场附近仔细察看,发现路边绿化带上有散落的车辆零部件,其中较大一块碎片与车灯下受损处吻合,且绿化带的树上有明显的被撞击痕迹。令人疑惑的是,金某称是两车事故, 民警在现场没有发现其他车辆碰撞后掉落的物品痕迹。

图说:调阅周边公共视频后,涉事车辆撞树后,金某从车上下来

金某见民警不相信,主动要求民警调阅周边公共视频还其“清白”。后两人一起回看周边公共视频,视频显示金某的车在停车场内有多次倒车行为,最后一次驾车行驶的时候撞在绿化带里的树上,驾驶室车门打开,正是金某从车上下来。面对公共视频的“铁证”,金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将案件移交交警支队八大队事故组处置。经血液检测,金某的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图说:民警带涉案人员进行血液检测

警方提醒:酒后驾车,危险同行;害人害己,万万不可;遵守法规,安全归家。

作者:蔡黄浩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