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老照片印证下的全国“第一家”、上海“最前沿”的监狱
东方网2024-10-11 11:01:51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27年前,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站在时代前列,敢为人先,率先成立了全国首家整建制、专业化,以新收、分流、遣送罪犯和入监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功能性监狱——上海市新收犯监狱,成为了我国监狱史上的首创,从源头上为实践罪犯分类改造开创了先河,在我国监狱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时光见证前行的步伐,岁月镌刻奋斗的足迹。栉风沐雨27载,新收监人,筚路蓝缕、守正创新、奋楫笃行,为新收、分流、遣送罪犯和入监教育探索出了一条新路,也为全国新收功能性监狱建设提供了“上海样板”。监狱先后获评“司法部现代化文明监狱”“上海市文明单位”等称号,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司法部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等先进典型。

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

始终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监狱工作方针,围绕打造全国最好的新收犯监狱目标愿景,发扬监狱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全面系统总结建监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凝练了“展示监狱形象的第一窗口、科学认识罪犯的第一门诊、教育改造罪犯的第一课堂”的监狱工作理念和“新生从这里起步,回归在这里开始”的罪犯改造理念。

坚持“扣好罪犯服刑改造的第一粒纽扣”

围绕“讲规范、立规矩、行规训”,统一规范“四操”“晨歌晚诵”标准,实行民警直接带队训练,完善“走堂式”教育模式,强化立规塑形功能。抓实罪犯入监认罪悔罪教育和服刑指导,编制《入监教育服刑人员读本》《服刑指导手册》《改造生活100问》,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监狱观、服刑观、改造观。

聚焦“十大安全”,强化源头风险防控,建立新收犯情“三预警”、新收病情“红黄绿”等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创立以危险性评估为核心的“1+4”入监评估体系,不断提升监狱安全治理能级。同时,持续打造深挖犯罪品牌,破获大案要案,充分彰显监狱深挖“第二803”的作用。

坚持“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

着眼刑罚执行源头,持续优化完善收押流程,实行新收罪犯“零带入”,完善新收罪犯信息采集录入机制,做实“人检”“文检”“物检”“体检”四个环节,形成“收、关、管、训、教、评、分、遣”八字新收工作规范,从程序和实体上确保依法新收、分流、遣送。成立27年来,新收、分流遣送罪犯均做到了万无一失。

注重法治运行,全面深化两级管理,编印《监狱制度汇编》和《工作流程及标准》,构建了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监狱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事业、责任、奉献”的新收监精神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践行人民警察训词精神,打造监狱过硬铁军,对照“四化”和“五个过硬”要求,大力推进“1+10+2”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监狱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素、专业化人才保障。

依托“职工之家”主阵地,打造民警队伍精神家园;建成监狱陈列室,展现建监以来的工作成果和感人事迹,激励全监上下担当作为,传承发展“事业、责任、奉献”的新收监精神,奋力开创监狱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选稿:卞英豪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