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企业“推介官”眼中的浦东:高水平开放引领发展新机遇
东方网2024-11-06 11:32:05

在11月6日上午的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虹桥国际经济论坛“浦东与世界: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引领发展新机遇”分论坛上,多位企业界“推介官”为浦东站台,分享他们在浦东的亲身经历与深刻感受。

科尔尼管理咨询中国区总裁贺晓青率先讲述了浦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卓越表现。“在一次涉及国际版权的纠纷中,浦东知识产权委员会迅速响应,仅用三个工作日便给出了专业、公正、公平的调解结果。这一高效而温暖的服务,让科尔尼总部深感满意。”贺晓青表示,正是这些日常细节中的法治保障,让外资企业得以在浦东这片热土上安心发展。

贺晓青进一步指出,科尔尼构建了一套以“行动为导向”的新评估体系,旨在评估营商环境的优劣。其中,“有没有”关注政策是否到位,而“好不好”则关注政策落实的效果。她欣喜地发现,浦东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已迭代至7.0版本,基础服务全面覆盖。特别是浦东新区充分利用立法授权先行优势,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如“一业一证”、“经营登记范围改革”等,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安永华中区主管合伙人夏俊从总部经济的角度,为浦东点赞。她认为,总部经济为上海注入源源不断的发展动能。浦东的总部经济经历了从1.0阶段的吸引跨国公司落户,到2.0阶段的增强集聚效应、提升发展质量,再到如今的3.0阶段——构建具备高水平新质生产力的总部生态圈。这一过程中,浦东通过政策培育、持续赋能和协同创新,不断增强总部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夏俊特别提到了浦东推出的“全球营运商GOP”和“国际经济组织集聚GOC”等培育计划,这些计划汇聚了全球优势资源,助力企业优化资金融通、增强人才吸引力。随着生态圈内企业数量的增多,浦东又形成了一个以政府服务为核心、社会专业机构积极参与的“服务生态圈”,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

中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孔伟强调法治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浦东在金融中心国际化建设中能行稳致远,离不开高水平金融法治保障。以绿色金融为例,浦东率先制订出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并积极探索制度设计、深入推进细分领域立法,初步建立区域绿色金融政策制度与管理架构。在绿色金融产品领域,浦东也取得丰硕成果,如全球首个全面覆盖中国发债企业和上市公司的ESG评价体系等20余个首单、首创案例先后在浦东落地。

戴德梁行华东区董事总经理黎庆文从城市现代化的角度,对浦东进行全面推介。他提到,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中,“现代化”一词被提及近50次。而浦东新区在公共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教育配套、医疗设施以及绿色生态空间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在医疗设施上,浦东拥有4个国家级医学中心、16家三级医院以及多家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为外籍人士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此外,浦东还持续推动医疗开放,成功引入多家外资医院落地,并提供了国际医保结算、外籍医师在华执业许可等便捷服务。

浦东的七大产业集聚区——陆家嘴金融城、世博国际城、张江科学城、临港未来城、保税区贸易城、度假区旅游城各具特色,为企业提供多元化载体空间选择。这些产业集聚区不仅推动浦东经济的蓬勃发展,更成为展示浦东高水平开放、引领发展新机遇的重要窗口。

在这些企业“推介官”的眼中,浦东不仅是一个充满机遇的地方,更是一个充满温度、充满活力的地方。他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深刻感受,为浦东点赞、为浦东喝彩。

作者:朱贝尔
选稿:许文杰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