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上海杨浦率先探索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推进城市治理共同体建设
东方网03-06 10:06:07

去年4月,上海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正式发布了《关于推进上海社会组织协商工作的意见(试行)》,标志着上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迈出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的探索步伐。作为首批三个社会组织协商试点区之一,杨浦区经过近一年的深入实践,于今天(3月6日)上午召开“共建和谐美丽城市、共创幸福美好生活”社会组织协商工作推进会。

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积极响应杨浦“三篇大文章”的实践命题,推动社会组织民主协商健康有序发展,为杨浦区的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杨浦区委副书记周嵘在会上强调,要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社会组织协商的全过程,坚守“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充分反映人民意愿。他提出,要围绕杨浦“三篇大文章”和打造“人民城市最佳实践地”的核心任务,以“共建和谐美丽城市,共创幸福美好生活”为主题,切实解决城市发展的难点和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会上,杨浦区发布了《关于推进本区社会组织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由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佳进行解读。方案共四大板块,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其中,主要措施部分详细阐述了社会组织协商的三个重点任务,共15条具体措施,旨在通过构建强有力的组织架构、建立全方位的机制措施以及强化成果运用,推动社会组织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杨浦区在推进社会组织协商工作中,注重实践创新和成果转化。例如,延吉新村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牵头开展的“延小吉·社工有话说”主题协商活动,围绕社区关心的流浪猫治理、电瓶车飞线充电等议题,邀请社会组织代表、高校专家进行分享交流,形成了可执行、可操作的意见建议。这一做法增强了社区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提升了社会组织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此外,会上还发布了社会组织协商重点协商主题清单》,明确本年度社会组织协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同时,会议还明确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凝聚部门合力,为社会组织协商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朱贝尔
选稿:罗芳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