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提前十天!上海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正式启动
东方网05-09 10:59:10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5月9日报道:记者从市爱卫办获悉,为应对可能“早到”的蚊虫密度高峰期,本市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同时,提前十天启动今年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从5月中旬至10月底,每间隔两周开展一轮全市范围的蚊虫集中控制,每轮持续时间不少于5天,明确重点任务、重点关注、重点保障,大力推进社会防制能力提升,并开通“12320”夏秋季病媒生物投诉热线答疑解惑、快速处置“四害”侵扰现象,多措并举控制蚊虫密度,切实切断登革热等媒介传染病传播途径,全力守护广大市民健康。

据气象部门数据显示,3月以来,本市平均气温和降水量均较2024年同期有所增加。据此,疾控机构预测今年本市蚊虫密度高峰期有可能提前到来,如不及时控制,不仅影响市民正常生活,更将增加登革热等媒介传染病传播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夏秋季病媒生物防制,市爱卫会决定今年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从5月中旬提前启动,要求各区爱卫办从5月12日开始,每间隔两周开展一轮全市范围的蚊虫集中控制,每轮持续时间不少于5天,包含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开展科普教育,结合《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宣贯,继续面向社区、单位和个人,做好病媒生物防制主体责任和社区滚动蚊虫控制活动的告知;二是广泛组织动员,积极发动有关部门、单位和市民群众继续落实推广基层爱国卫生运动三大制度,实施以清洁城乡环境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从源头上降低传染病通过病媒传播的风险;三是落实专业防制,组织专业防制人员做好地下积水等固定蚊虫孳生地和户外小容器动态易积水环境的巡查处置,对人群集中活动和成蚊密度较高的区域开展集中消杀控制;四是强化社会监督,组织爱国卫生监督员定期对防制效果开展质量控制,对发现的垃圾堆物、卫生死角、设施缺损、蚊媒孳生和成蚊超标等问题通过信息系统派单处置,并开通“12320”夏秋季病媒生物投诉热线,及时为市民答疑解惑,对市民反映的社区公共环境“四害”侵扰现象进行快速处置。

本市将充分发挥爱卫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协调住建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绿化市容部门、国防动员部门、教育部门、农业农村、商务、体育、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机场集团、铁路上海局集团等,重点关注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超市,各类建筑工地、物业管理企业,窗口单位、公共交通枢纽和轨道交通站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和高等院校,医疗卫生单位、食品生产企业,文化场所、星级宾馆和旅游景区,公园绿地等。结合每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清理社区和单位公共区域的卫生死角及积存堆物,指导农村地区做好宅前屋后的环境清理,倡导居民和职工做好家庭和单位环境清洁,减少蚊虫孳生环境,降低疾病传播风险。

为应对本市可能发生的登革热疫情,做好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保障,各区将进一步强化区、街镇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完善区级应急处置预案,开展蚊虫防控技术岗前培训和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做好经费保障、药械储备和物资配备。启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等重大活动保障场所常态化监测,做好馆内八类重点场所常态化控制和滚动蚊虫专项控制行动,完善多部门协同处置长效工作机制。青浦、闵行、长宁三区五镇根据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要求,同步做好会展中心周边居民区、商业综合体、旅馆酒店、地铁车站、农贸集市和建筑工地等六类场所的常态化防制措施和蚊虫滚动控制。

今年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本市还将从四方面大力推进社会防制能力提升:一是强化基层防制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各区爱卫办加强为各街镇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机构管理,强化日常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二是推动“社会防制员”试点,以防制设施管理、孳生环境清理、社区健康教育为重点,提升社区共同参与防制能力;三是做好重点场所宣传引导,针对社区公共环境、建筑工地、商务楼宇、医院、学校、公园绿地、窗口单位和旅游景点等8类重点场所录制“夏季蚊虫高峰压制公益宣传短片”,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场所规范落实蚊虫高峰压制工作措施;四是推进防蚊灭蚊的依法监督,组织各区爱卫办开展以蚊虫孳生地控制为重点的普法宣传周活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组织开展以蚊虫孳生地控制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对相关公共场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制度、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措施落实、孳生情况等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升社会各类单位参与防制的工作意识。

市爱卫办表示,病媒生物防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市将以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为契机,把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作为当前爱国卫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在全市掀起以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热潮,多措并举控制蚊虫密度,切实切断登革热等媒介传染病传播途径,持续完善由政府、社会、市民共同参与的爱国卫生共建共享长效机制,动员各级夯实基层爱国卫生工作制度落地落实,推动形成健康上海行动的有效工作模式,持续提升广大市民健康获得感。

作者:刘轶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