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上海健康科普专项计划正式启动 计划资助35项
东方网05-09 12:49:45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5月9日报道: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上海行动,本市自2021年起,率先在全国推出由财政经费支持的健康科普专项计划,已连续开展五年。近日,2025年度上海市健康科普专项计划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包含健康科普专项、社区健康科普专项和健康科普能力建设提升专项等三大类,致力持续扩大本市优质健康科普内容供给,提升健康科普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市民健康意识和素养水平。

“健康科普专项”包括重点项目与定向项目,计划资助35项。重点项目聚焦全民健康促进领域,涵盖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素养、防控重大重点疾病、妇幼及青少年健康、老年健康、职业人群健康以及其他有关主题等六类主题,重点针对体重管理、心理健康、健康睡眠、儿科等领域开展,探索面向特定人群、特定场景的精准科普;定向项目则聚焦生育友好方向,重点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倡导科学健康孕育理念、生殖健康影响因素和健康促进、生育力影响因素和保护、生殖系统疾病防治、辅助生殖技术等。项目均要求开发创作一套完整的健康科普专题资源包,包括系列科普材料、“健康便签”、健康词条和主题课程四部分,系列科普材料不少于30篇,并有一套结构完整的数字化“健康便签”卡片组,搭建一套结构完整的健康词条框架且整套词条不少于10条、每条词条不少于800字,主题课程课件时长不低于5个课时、每课时不低于20分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线下授课不少于10次,每次时长不低于60分钟,线下听众数量合计不低于500人。

“社区健康科普专项”专门面向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资助20项,要求围绕某一种常见病、多发病或重大公共健康问题,须覆盖预防、诊疗、康复与疾病自我管理全过程,包括:一是建立可持续的社区健康教育服务模式,依托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与辖区内的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相互配合,共同推动社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二是提供优质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健康教育宣传栏、电子屏和新媒体平台,传播相关主题健康教育资料,提供常态化线下公众健康咨询、健康知识讲座等服务,每个村居委开展不少于4次健康讲座和咨询;三是建设专病健康自我管理小组,采用同伴健康教育方法,每个村居委有至少一个处于活跃状态的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每个街镇有至少两个处于活跃状态的市级示范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日常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

“健康科普能力建设提升专项”包括示范引领与青年创新两类。示范引领项目负责人须为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特殊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计划资助10项;青年创新项目负责人须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计划资助20项。均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规划开展具有示范引领意义或创新价值的健康科普或健康促进公益项目,项目成果产出需贴近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健康问题,强化优质科普成果推广应用,需组织科普团队深入基层社区(居住社区和功能社区)开展常态化线下健康公益讲座与咨询,每区不少于1次,每次时长不低于60分钟。

健康科普专项、社区健康科普专项的项目周期为1年,健康科普能力建设提升专项的项目周期为2年,项目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均需1:1匹配经费。市卫生健康委表示,希望通过健康科普专项计划持续开展,产生更多优秀健康科普作品、人才、品牌、模式,更好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科普“主阵地”与“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健康科普优质资源供给,大力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健康上海行动,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健康获得感。

作者:刘轶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