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宋庆龄主题朗诵大师剧《风雨同舟 书信长明》成功首演
东方网05-23 15:06:41

东方网5月23日消息,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宋庆龄陵园自创朗诵大师剧“宋庆龄的见字如面”系列第一期《风雨同舟 书信长明》于5月22日在“龄·剧场”成功首演。演出通过艺术化演绎宋庆龄的往来书信,引领观众跨越时空,走进伟人波澜壮阔的革命生涯,见证伟人风雨同舟的赤诚初心。

上海宋庆龄研究会会长薛潮,市孙中山宋庆龄文管委副主任吴剑,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部长潘国力,长宁区文旅局副局长杨怡宁以及来自社会各界的观众100余人观看演出。

本次演出以“风雨同舟 书信长明”为主题,由蔡金萍、宋怀强、范雅婷等3位艺术家和7位小学生联袂呈现。演员通过诵读与情景表演相结合的形式,串联起1928年到1949年期间,宋庆龄与毛泽东、周恩来、杨杏佛以及部分国际友人的往来信件、电报,还原书信背后的历史场景,展现个人命运与家国兴衰紧密交织在一起,以及“永远和党在一起”的坚定信念和“为新中国奋斗”的不懈追求。

舞台设计独具匠心。舞台设计以“书信独白”“历史场景还原”等创新形式,让观众身临其境,感受革命者在危难中的抉择、在困境中的坚守。当最后一幕《向中国共产党致敬》——“中国人民革命斗争胜利万岁”的铿锵之声响起,现场掌声雷动,久久不能平息。

“这不仅是一场艺术演出,更是一堂沉浸式思政课”,宋庆龄陵园管理处处长徐士芳表示。演出通过挖掘红色书信这一独特资源,让历史人物从课本中“走出来”,让核心价值观从理论中“活起来”,引导社会公众在感动中铭记历史、在共鸣中坚定信仰。“见字如面”系列教育活动将通过“戏剧+教育”的创新模式,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教品牌,让红色基因在新时代焕发永恒光芒。

该剧目由上海宋庆龄研究会、上海市孙中山宋庆龄文物管理委员会、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陵园管理处、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主办,长宁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第一小学和东方网提供支持。目前,该剧目已经成功入选上海市社联“第24届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项目。

作者:刘昊
选稿:曾炟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