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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规划工作质量 《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出台,7月1日起施行
东方网05-28 18:21:24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项颖知5月28日报道:《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今天上午在人大常委会上正式表决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该条例内容由六章四十条组成,其中注重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推进本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提升规划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条例》明确功能定位,要求形成规划协同合力。其中提出,发展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的重要安排。条例还对发展规划工作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强化全周期管理闭环,明确依法制定的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并设立“规划监督专章”。

“‘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就是《条例》落地的最佳实践场景。”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忠伟表示,《条例》明确“增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实施支撑作用,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形成规划合力”。本市“十五五”规划就是一个“1+46+16”的规划体系:“1”即根据市委“十五五”规划《建议》编制形成的规划《纲要》,“46”即46个市级专项规划,“16”即16个区的规划《纲要》。在他看来,这部全新的创制性立法对推进本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规范发展规划编制,保障发展规划实施,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条例》要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加强衔接、强化实施,同时做好规划监测评估。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张忠伟介绍,《“十四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制定形成,目前正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尤其是对“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20项重大指标、93项重大项目和259项重大任务进行逐一评估,“十四五”45个市级规划和16个区规划《纲要》也在同步开展总结评估。“我们将深入总结发展成效,直面发展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在‘十四五’发展基础上,把‘十五五’规划谋划好、编制实施好。”

作者:柏可林 项颖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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