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从“一站突破”到“全域示范”,上海长宁“多格合一”贯通地铁盲道“最后一米”
东方网2025-06-04 14:26:23

东方网记者王泳婷6月4日报道:在上海轨交2号线淞虹路地铁站,日均超10万人次的客流中,有一群特殊的出行者——视障人士曾因盲道“断联”而举步维艰。如今,随着该站1-4号出入口及无障碍电梯区域盲道贯通工程的完工,这条“障碍路”蜕变为“安心路”,而背后则是长宁区以“多格合一”工作机制推动网格治理的生动实践。

从“单兵作战”到“网格融合”

今年3月,长宁区盲人协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公共无障碍设施、方便视障人士无碍出行”的人民建议,指出淞虹路地铁站周边商务楼宇与居民区密集,但其1-4号出入口及无障碍电梯口的盲道,长期存在与市政道路、商业区域“断联”,视障人士进出站时需绕行或穿越非机动车道,安全隐患突出。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长宁区以党建引领破题,依托与上海申通地铁集团的“申通助力”行动,首创“零号站长+兼职副网格长”双向任职机制。新泾镇副镇长、第五综合网格网格长徐盛成为淞虹路地铁站的“零号站长”,而淞虹路站车站站长江志平则成为第五网格的“兼职副网格长”。

徐盛表示,收到这份人民建议后,他很快与江志平相约,在淞虹路站点内外展开联合巡查。由于盲道缺失路段涉及地铁、市政、商业体区域,于是,新泾镇第五综合网格党建联席会议机制随即启动,召集地铁第二运营公司、长宁区建管委、区残联、大融城物业及新泾镇相关职能科室,围绕盲道规划、施工可行性方案、项目工期等关键问题展开讨论研究。

协商过程中,大家很快发现,盲道改造的核心难点在于权属划分,并非无人愿意承担盲道的贯通。最终,一份“责任清单”清晰落地:长宁区建管委负责涉及市政道路、2号出入口涉及大融城地界的路面实施盲道改造;地铁第二运营公司对1、3、4号出入口涉及地铁范围内的平台、范围外的台阶实施盲道改造;新泾镇承担3号出入口涉及大融城地界的路面实施盲道改造。

“以往这类跨区域问题可能拖延数月,如今通过网格统筹,从方案制定到施工完成仅用1个月。”长宁区建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底,已全面完成淞虹路地铁站1-4号出入口,及无障碍电梯区域盲道贯通工程。值得关注的是,改造过程中还同步解决了长宁大融城区域电力井盖塌陷等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改造一条盲道,提升一片环境”。

淞虹路地铁站1号口贯通前

淞虹路地铁站1号口贯通后 


从“一站突破”到“全域示范”

盲道贯通后,如何确保“长期畅行”?新泾镇第五网格与淞虹路地铁站探索由“联巡联治”向“互巡共治”模式转型,组建早晚高峰协管志愿者队伍,联合地铁第二运营公司青年志愿服务队开展文明引导、客流疏导等工作,推动盲道从“通”到“畅”,建立良好公共秩序。

长宁区盲人协会相关负责人感慨道,现在不仅完善了无障碍设施,更推动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环境卫生等问题同步改善。

此次淞虹路地铁站的成功实践,成为长宁区“多格合一”机制的鲜活样本。目前,长宁区已对辖区内21个地铁站点、71个出入口盲道情况开展全覆盖排摸,并将“党建联建+多方联动+志愿联心”的工作模式提炼为可复制的“长宁方案”,供申通集团在全市推广。

“无障碍设施不是‘装点’,而是城市的底线责任。”长宁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长宁正以网格为单元,积极推进无障碍建设,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到“完善一类机制”的转变,让每一个群体都能在城市发展中感受到稳稳的幸福感。

淞虹路地铁站3号口贯通前

淞虹路地铁站3号口贯通后


(长宁区供图)

作者:王泳婷
选稿:倪皓月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