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安全用梯短视频公益宣传活动收官,守护城市垂直动脉
东方网06-12 09:50:30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6月12日报道:电梯是城市生活的“垂直动脉”,截至2025年5月底,上海市电梯维保总量已超35万台,随着城市建筑不断向云端生长,电梯安全成为不容忽视的民生课题。本周,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举行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共商电梯安全治理新篇章。

为了贯彻落实2025年上海市特种设备监察工作要求,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于今年3月至6月打造“安全用梯短视频公益宣传行动”,以创意为纽带,让安全知识“破圈”传播,为申城构筑起立体化电梯安全防护网。本次活动掀起全民共创热潮,参赛者以镜头为笔,绘就安全蓝图,这些作品将生硬的技术规范转化为有温度的故事,让安全准则化作深入人心的生活记忆。评审团由行业专家、传媒学者、公共安全代表构成,活动还特别设立了网络人气通道,吸引市民参与投票,让专业知识与大众审美深度碰撞,技术与创意在此交汇,严谨与鲜活在此共生。

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秘书王俊长介绍,本次“安全用梯短视频公益宣传活动”共征集到12部优秀作品,这些作品从不同角度诠释了电梯安全知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电梯安全的关注与重视。电梯安全无小事,方寸之间见文明。王俊长表示:“一台电梯在检验合格投入使用后,维修保养和安全使用具有同等重要性。未来,协会将持续创新安全宣教形式,让安全文化成为申城最温暖的底色。”

作者:柏可林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