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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1点后锁门都不行?”宁波一女租客因反锁套房大门与公寓方起冲突遭撬锁,律师分析
东方视频06-21 14:50:21

东方网 陈丽娜

6月19日,邱女士向东方网·纵相新闻投诉称,因与公寓客服就租住的套房大门能否上锁而起争执后,遭公寓客服强行撬锁。

图说:6月15日,公寓客服人员上门撬锁。图源:受访者

今年2月,邱女士与宁波喜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租赁合同,租住在鄞州区创苑路高新宝龙广场。

邱女士称,她租的房子是一个大套间,有楼上、楼下两个房间。住在楼下的她,与楼上的邻居共用一个大门。考虑到客服不允许修改大门密码,但密码已被中介、保洁等社会人员知晓,于是她和邻居达成共识,出于安全考虑会把大门反锁。

邻居搬走后,客服不允许她晚上睡觉再反锁大门,理由是要带客户看空置的房间。“这我能理解,于是提出晚上11点后锁门,不然我一个女生感到不安全。”

但公寓客服不同意,表示晚上也会带客户上门看房。邱女士向记者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沟通中对方的态度越发激烈,表示要“清退”她,还称“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图源:受访者

6月15日,邱女士称该客服人员直接带着螺丝刀上门,拆卸了大门密码锁。这位男性工作人员当时还走到她房间门口,猛敲房门,扬言“看你还能不能锁”“你去告啊,这里不是上海,看宁波有没有人管”等。

事发后,邱女士向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投诉此事,“我不知道是不是要搬走,非常害怕被找上门。”

6月19日当天,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聚贤派出所民警向纵相新闻表示,他们已将事发时的视频固定下来了,目前通知了邱女士等其出差回宁波后进行笔录。

宁波喜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改英告诉纵相新闻,她不认可邱女士的投诉,也已向警方报案。就记者望进一步了解“不认可”之处联系对方后,其不再回复。

6月21日,上海中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李威杰律师告诉纵相新闻,就此事而言,双方首先需要遵循合同约定,“例如合同中是否就套房、大门门锁等与此事相关的信息进行了约定。”

图说:图中红色圈内为邱女士租住的公寓套房大门锁,目前锁已被撬。 图源:邱女士

邱女士向纵相新闻提供的《喜居公寓房屋租赁合同》中,并未明确所租住的公寓为套房中的一间房,也未就公共区域、套房大门门锁等具体内容作出说明。

李威杰称,既然合同中未明确,那么需要考虑该案例是否有违背公序良俗的嫌疑,“案例中当事人作为女性担心自身安危,希望晚上11点后将大门反锁,这是可以理解的。而公寓客服表示这个时间也会带客户看房,对这一解释我持保留意见。”

至于撬锁这一行为是否违法,李伟杰指出《租赁合同》第七条“出租人责任”中明确,甲方保证房屋在乙方入住时屋内基本设施及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若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与私人物品未受到损害,则不涉及违法行为。”

但是,公寓客服撬锁的行为或违反了合同约定,涉嫌侵害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可以主张赔偿。

作者: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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