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陈吉宁会见越南总理范明政
东方网06-26 18:49:02

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今天上午会见了越南总理范明政。

陈吉宁代表上海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对范明政总理一行来沪访问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访问越南,与苏林总书记举行重要会谈,为中越关系未来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和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上海正深化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中心,持续营造长期、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我们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愿与越方一道,在两党最高领导人战略引领下,不断深化与胡志明市的友城合作交流,围绕金融贸易、绿色发展、数字转型、城市治理等加强经验交流、拓展合作空间,推动两国人员特别是年轻人交流交往,为推动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作出地方的更大贡献,让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的中越友谊世代相传。

范明政表示,越方坚定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大全球倡议,期待同中方深化全面战略合作,更好增进两国人民福祉。此次访问上海,是为了落实两党最高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更好促进两国地方间的合作交流。支持胡志明市与上海市以友城为纽带,加强发展和治理经验学习互鉴,深化投资贸易、绿色发展、数字经济等方面务实合作,密切教育、文化、旅游、人员交流交往,推动越中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中国驻越南大使何炜,上海市领导华源、解冬参加会见。

(陈正宝 摄)
选稿:周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