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一诺千金,法治长河中的古今回响
东方网07-03 15:49:05

公元1069年,王安石写了七言绝句《商鞅》:“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虽然不喜欢其中的“驱”字,但作者深刻敏锐的思想和驾驭语言的才能还是让人眼前一亮。全诗仅二十八字,前两句化用商鞅“徙木立信”典故,强调诚信为治国之本;后两句直陈对商鞅改革魄力的推崇,呼应作者“法度可改”的变法主张,精准勾勒出商鞅变法“立信诚”的核心精髓,表明作者自己的政治见解以及推行新法的决心。上海大学兼职教授曹晓波《法家诗话》提到:《商鞅》篇笔法利索,音调铿锵,读来叫人精神振奋。

那王安石为什么要写这首诗?宋人陈了翁《四明尊尧集》有记载,王安石曾问宋神宗:秦孝公能“择术济事”(采用商鞅的建议),皇上比他怎样?可见,王安石曾自比商鞅,希望宋神宗效仿秦孝公支持变法。为此,在王安石变法期间,保守派纷纷攻击商鞅,其实际矛头是指向王安石。于是王安石写了这首诗来咏史明志。中国近代维新派、新法家代表人物梁启超,算得上王安石的拥趸,他在《王安石传》中,对其变法推崇备至,称赞王安石力推青苗法、市易法等新法是扭转国家积贫积弱之势的壮举,肯定王安石坚持以法治为纲领,尤为强调政策的严格执行与有效落地的做法,尽管其变法最终遭遇挫折,但其中所彰显的对法治精神的坚守与对诚信原则的践行,依然熠熠生辉。特别对王安石提出的唯有取信于民,令百姓确信政策的公正与稳定,方能真正推动社会的进步的理念倍加推崇。

今年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立木为信”的故事被广泛引用,足见这一典故早已深入人心。变法伊始,民心疑虑。商鞅于都城南门竖立三丈巨木,宣告:徙至北门者,赏十金。十金在当时堪称巨款,百姓惊疑不定,无人敢试。商鞅遂将赏格提至五十金。终于,一人挺身而出,将巨木移至北门,商鞅当即如数兑现。此举如石破天惊,迅速传遍四方,官府“言出必行”的形象由此确立,新法推行遂畅行无阻。商鞅以“一言为重百金轻”的决绝,铸就了法治的威严,使“政必行”从理想化为现实。

千年之后,诚信之于法治社会的重要性,愈加彰显其基石作用。在上海某社区,曾有一场生动的实践。为改善环境,社区推出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奖励政策。起初,部分居民漠然视之,随意丢弃。社区工作者并未气馁,他们入户宣传,一丝不苟地执行政策,对认真分类的居民及时兑现积分奖励,换取生活用品。居民们亲眼见证了政策的“言出必行”,态度悄然转变,积极参与分类,社区环境焕然一新。这看似微小的社区实践,正是当代法治精神与诚信原则深度融合的鲜活缩影。

从商鞅徙木立信到王安石力行新法,再到今日社区治理的探索,历史的回响始终在诉说着同一个真理:诚信是法治的沃土,法治是诚信的保障。当法律的条文与诚信的精神相互滋养、交相辉映,社会方能有序运转,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征途上,我们既要汲取古人“一诺千金”的智慧力量,更需在当下生活中躬身践行诚信准则。唯有如此,法治的阳光才能普照每一个角落,诚信的根系才能深植于社会土壤,绽放出更加绚烂的文明之花。

作者:徐连宗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