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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支持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的若干举措
东方网07-15 08:30:00

互联网优质内容是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软实力。为支持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营造良好行业生态,更好弘扬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助力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制定本举措。

1.打造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集聚区。支持黄浦区、杨浦区建设在全球范围具有影响力、引领力的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推动形成创作主体云集、产业链条畅通、政策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优质内容涌现的友好型生态。对集聚区内功能健全、配套完善、成效显著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全市集聚服务创作者和产业链企业比较突出的孵化器、产业园区,市级层面按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每年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结合实际打造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产业链优势环节,优化全市产业布局。

2.举办系列高规格品牌活动。依托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在集聚区内面向全球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者,举办全球创作者大会、创新创业大赛等具有广泛影响的品牌活动,打造行业高端交流交易平台,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比例,市级层面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3.激励优质内容创作。在集聚区设立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快速通道,保障其合规健康持续发展。鼓励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对讲好上海故事、中国故事且有较大影响力的,单项内容市级层面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中国正能量网络精品”等国家级、市级和行业荣誉奖项申报。对开展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相关应用场景建设的主体,给予项目总投资最高30%、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

4.完善金融要素支撑。推进设立相关专项基金,重点支持互联网优质内容产业链企业发展壮大,服务创作者创新创业。依托文创特色支行,为创作者和产业链企业设立贷款绿色通道,提供政策性优惠担保,并对银行贷款给予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的贴息支持,积极推进版权质押等融资方式创新。

5.健全产业配套服务。支持集聚区提供共享办公空间、行业交流空间,配备直播间、录音室、摄影棚等共享设施,提供工商登记、财税咨询、政策申报、版权确权等一站式服务。支持集聚区发布资源共享清单、提供场景使用费补贴,单个主体每年综合补贴额度最高50万元。支持集聚区相关办公场所为入驻的创作者、创业企业,提供相关优惠政策。鼓励集聚区建设文化人才之家,支持创作者优先入住并给予相关支持。鼓励平台企业围绕集聚区建设,提供流量扶持、资金奖励、配套服务政策,建强产业链生态。

6.开放内容创作场景。推动平台企业制定支持优质内容创作的举措。推动全市地标景区、文博场馆、特色街区、时尚空间以及重大节展赛会等场景资源向创作者开放,提供创作便利。鼓励国有企业围绕产业发展、金融服务、民生保障、城市更新等领域,提供拍摄场景和资源支持。鼓励市属主流媒体与创作者进行内容共创、业务合作。

7.鼓励优质内容出海。依托“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专项、银鸽奖评选等,鼓励创作者参与对外城市形象宣介和权威信息发布,支持在海外打造中国文化IP。鼓励平台企业、MCN机构签约境外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者,对外籍创作者在签证办理等方面给予便利。对在海外产生较大影响力的优质内容,给予创作资源、传播渠道和服务保障等支持。

8.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大对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者的引进力度,对获得重要奖项荣誉、在讲好中国(上海)故事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创作者予以落户支持。将平台企业及MCN机构纳入重点文创企业名录,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加大对集聚区人才额度分配支持力度。

9.完善职业发展通道。支持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备案成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面向各类创作者开展技能评价。鼓励创作者参加全媒体运营师等职业技能认定。鼓励高校联动集聚区共同建设大学生实习基地。将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者纳入人才计划、上海新闻奖等奖项荣誉评选。探索将互联网优质内容创作者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本措施所指互联网优质内容主要为积极传播正能量、社会认同度高、影响力大的互联网作品,包括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市级相关政策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支持。鼓励相关区予以政策配套。本措施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五年。

选稿:周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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