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月未取药影响特病医保吗?权威回应来了

2020-03-12 21:00:39 来源:上游新闻

近日,有市民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咨询称,若隔月未取药,是否影响特病的医保待遇。为此,相关医保局回应表示,根据市内现行医保政策,某月未开药不会影响后续特病待遇的享受。

家住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小正街社区的杨先生(化名)介绍,自己早年诊断出高血压,并按政策申报了特病医保。“申报成功后,每月需要前往定点医院取药,但今年2月受疫情影响,就没能按时去开药。”杨先生担心,3月再去定点医院取药时会因中间一个月的间断丢失正常特病医保待遇。

了解核实杨先生的情况及诉求后,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及时给予回复。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根据我市现行医保政策,在病人正常享受特病待遇期间,每月都能前往定点医院进行特病开药,其中某月未开药并不会影响后续特病待遇的享受。“若涉及特病办理相关细节问题,可由申报人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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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居民如何申请办理特殊疾病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资料显示,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患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可在居住地就近分别选择1所二级医院和1所一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重大疾病患者可换1所市内三级医院;对患有三种以上特殊疾病的,还可增选1所医院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在办理特殊疾病时,应向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重庆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申请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

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每月会组织诊断医疗机构和申报人员集中开展检查诊断工作。诊断医院成立的特殊疾病诊断工作组负责特殊疾病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区县医保中心或医保局对合格的人员纳入特殊疾病进行管理并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对不合格的,将申报资料和《重庆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申请表》退还申报人。

值得注意的是,具备特殊疾病资格的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一个自然年度内未参保缴费的,从其未缴费的次年1月1日起取消特病资格。之后接续缴费的重新按规定申请办理。

上游新闻记者  陈骅/文 封图采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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