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6年前投毒杀人案改判无罪, 吴春红欲申请1872万国家赔偿

2020-06-01 15:42:19 作者:贾天荣 来源:东方网·纵相新闻 选稿:马旭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贾天荣

6月1日,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从吴春红女儿处获悉,将于2日下午正式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赔偿金额1872余万元。家属表示:"不论到最后赔偿多少钱,都不能买回来我父亲失去的这16年。"

据此前媒体报道,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经抢救无效死亡。7天后,吴春红被认定为此案的嫌疑人。

此后,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省高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2008年10月,吴春红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进行再审。

2019年10月24日,该案重审。2020年4月1日,吴春红"投毒杀人"案再审宣判,河南高院认为,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从2004年11月20日被刑拘,到4月1日无罪出狱,吴春红被羁押了整整5611天。

今天,吴春红的女儿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刚出狱时,吴春红看见楼房和车都会觉得很陌生,50多岁的年纪面对16年间的外面世界天翻地覆变化,吴春红感到自己什么都不懂什么也不会,常常说"自己像个傻子一样。"

家属表示,吴春红目前精神状况良好,主要是右眼失明,身上的皮肤病也在治疗中。出狱两个月至今,他也在慢慢适应外面的生活:"现在给他发视频、打电话,虽然要接好几次才能接到,但已经会接了。"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书》显示,吴春红"右眼虹膜根部断离",目前已完成手术。

记者注意到,吴春红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他请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包含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误工费和补偿费、相关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赔偿金(具体金额待伤残等级鉴定后计算)在内,暂时共计1872万余元。

此外,吴春红要求河南高院在商丘市范围内,为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他的女儿也表示,不论到最后赔偿多少钱,都不能买回来父亲失去的这16年。而吴春红自己目前最大的诉求,是希望能获得公开的道歉,以及相关机构对此事及时展开相应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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