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爆炸案学校和“失明”毁容学生同意调解?当事人:协商中,校方暂未同意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马旭 蔡黄浩
2016年东华大学化学实验室爆炸,导致3名学生1轻伤、2重伤一事曾引起广泛关注。昨日(6月28日),涉事重伤学生郭宏振诉讼学校要求赔偿一案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第四次开庭。
昨日庭审结束后,网上有传闻称双方已同意调解。对此,今天(6月29日),郭宏振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学校还暂未同意调解,只是法院给了一个调解途径,我们提出调解要求,校方会开会决定是否同意,如果不同意,法院会择日宣判。”

(一审第二次开庭时,郭宏振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大门前接受纵相新闻记者采访。摄影:蔡黄浩)
“学校会在7月7日前给出答复”
郭宏振在庭审前曾向记者强调,"我认为学校应该承担包括残疾金赔偿等各项费用约170万元,并且后续的治疗费用实报实销。”
“我因为病情,延期到去年才毕业,他们(校方)当时承诺过负责到底的,但学校实际上仅承担了我截至今年4月8号的抢救和手术费用,此后的相关费用都拒绝支付了。"郭宏振补充道。
据了解,经伤残鉴定,郭宏振目前左眼视力0.1,右眼无视力且严重异于常眼,面部和颈部疤痕严重,伤残等级分别为四级、八级、十级和十级。
郭宏振称,根据校方要求,他会在原有诉求的基础上再提出另一份调解诉求,“具体我还在跟律师商量,这两天会交给校方。根据对方律师的说法,一次性买断赔偿的调解诉求通过的几率会更大一些。”
据郭宏振介绍,学校方面表示将会在7月7号前开会决定是否同意调解,并给出答复,“如果校方不同意,那我就等法院择日宣判的结果了。”

这场爆炸案到底发生了什么?
据了解,2016年9月21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东华大学松江校区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3名研究生在实验室进行化学实验时发生爆炸。

(爆炸发生后东华大学该实验室现场,图源网络)
郭宏振补充道:"当时我在读研二,根据老师要求,在指导两名研一学弟进行氧化石墨(烯)制备时突然发生爆炸,爆炸的瞬间我就看不见了,摸着墙壁跑了出去。"
此后,经上海五官科医院三次局部麻醉手术治疗后,郭宏振左眼视力不足0.1,右眼无视力且严重异于常眼。面部和颈部疤痕严重,经上海第九人民医院、上海五官科医院超过十次手术后,疤痕改善仍不明显,面部已严重毁容。
据郭宏振介绍,除自己以外的两名受伤学生现都已毕业,其中另一名重伤学生身体也已经完全恢复,"赔了(他)一笔钱,但具体金额他不肯透露,我要求他帮忙作证,他没同意,说有苦衷。"
"你们现在因为疫情原因,口罩只需要戴几个月,而我因为脸上都是疤痕,口罩已经戴了快四年了",郭宏振苦笑道。
郭宏振称,此前他曾跟校方协调过毕业后治疗费用等问题,并将诉求书递交给了校方。东华大学相关负责人告诉他,将负责解决他的工作问题,但有关赔偿事宜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派了律师来跟我谈后续问题。"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