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埋亲母的孽子,判了12年
2020-11-02 19:21:00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据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通报,11月2日上午9时,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当庭宣判: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ニ年。

庭审现场 图源:靖边检察
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三十一人旁听了庭审。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
5月初,马某宽试图将79岁高龄、瘫痪在床的母亲“活埋”,此事一经披露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据靖边县公安局通报,5月5日上午9时许,马某宽的妻子张某到靖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报警称:5月2日晚上,马某宽(58岁)将婆婆王某(马某宽母亲,79岁)用手推车拉出去后,至今未归。
接警后,靖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刑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并将马某宽传唤到案突击审讯。
据马某宽交代:其将瘫痪在床的母亲王某埋至靖边县城南万亩林一处废弃墓坑内。确认地点后,民警立即对该墓坑进行挖掘,中途听见有隐约的呼救声,经民警全力挖掘,成功将墓坑内仍有生命体征的王某救出,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三(四)规定,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