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减刑原因曝光,出狱后首发声

2020-11-20 19:57:00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山东频道

11月18日,“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获减刑提前出狱。

聊城中院《刑事裁定书》中写到,于欢在服刑期间,能够悔罪认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受到表扬奖励6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减刑。

《刑事裁定书》相关内容。受访人供图

当记者问于欢怎么看四年前自己的举动时,于欢回答:“现在看当时的话,感觉当时有点冲动,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痛苦,无法弥补。后悔触犯了法律,代价很大。对我妈妈那边,我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对于吴学占涉黑团伙、催债人等,于欢说:“这几年国家扫黑除恶力度很大,一个人如果一直做违法的事,肯定不能长久。但虽然说他们有过错,我的做法还是有点重,带来了那么大伤害。”

对自己由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于欢说:“判无期的时候真的心如死灰,改判到五年,是个巨大改变,我可以在年轻的时候回到家,为家做贡献。谢谢党和国家的政策,也谢谢媒体的报道和广大网友持续的关注,如果没有你们,我可能没法坐在这里说这些话。”

于欢说:“刚回家对很多事情都不了解,想先熟悉熟悉,适应适应环境,再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决定。暂时不急着工作。”

于欢。受访者供图

2016年4月14日,于欢母亲苏银霞遭遇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时年22岁、受到刺激的于欢用水果刀对暴力催债者乱刺,其中被刺的杜志浩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满日期是2021年4月14日。此次减刑意味着,于欢大约提前5个月出狱。

一审后,于欢案引发了全民讨论,众多法律学者认为并呼吁,于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二审由无期改判5年有期,于欢案成为评判正当防卫制度的标杆性案件。2018年全国“两会”上,于欢案被写入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工作报告。(来源:山东头条news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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