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提交申请就能把小区绿化带改成停车位?绿化改建行为涉嫌违法!

2021-03-16 19:45:41 作者:张立 来源:上海松江 选稿:夏栋阳

经小区居委会、物业、业委会以及几名业主同意后,就能将绿化带改建成公共停车位吗?近日,居民刘先生向“上海松江”App反映,在昌鑫花园,业主把公共绿化改建成停车位的情况不在少数,“按理来说绿化是属于大家的,可不知不觉就成了别人家门口的车位。”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昌鑫花园绿化带改成停车位一事,需由一名业主递交申请,经过小区居委会、物业、业委会以及居住在绿化带周围几名居民的许可后才可改建。但问题是,小区绿化属于全体业主,没有对小区居民进行充分告知,也未通过业主大会,更谈不上相关机构审批,这样的擅自改建,真的合法吗?

车位紧缺,业主自掏腰包“绿改停”

“我们小区一些叠层房中间会有一块绿化带,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越来越多的绿化带被破坏,直接变成了停车位。”刘先生告诉记者,每一个改造的停车位都是由附近某一户人家自掏腰包自行处理,好好的小区绿化就这样成了一块空荡荡的停车区域。

记者来到昌鑫花园看到,像刘先生说的那样,在部分叠层房中间,原先种植绿化的区域被铲平铺上了地砖,树干上因为施工而不小心沾上了白油漆,分外醒目。还有一些区域,虽然还未彻底完成施工,但绿植已经不见。

“每一次绿化被破坏,都没有人提前告诉我们这里要被改造成什么。”刘先生说道,他也曾经和几位小区业主聊起过“绿改停”的情况,并了解到,不少周围邻居事先都不知道何时绿化带会施工,也不知道施工后用来做什么,一直到“绿改停”的居民多了,大家才慢慢知晓,被破坏的绿化带大多都被改成了停车位,“但凡有一户人家要’绿改停’,就会有两户、三户……小区能有多少绿化,而且很多业主难道都不用知道什么时候绿化变成了停车位吗?”

改造要申请,但未通过业主大会

事实上,昌鑫花园的“绿改停”行为并未通过业主大会。

居住在236号的黄先生可以说是小区“绿改停”的“先驱者”,他告诉记者,之所以会想要将家附近的绿化带改成停车位,一来是小区本身停车位就不够,二来是家中近期又增加了一辆车。但他反复强调,“绿改停”并非是他的个人行为,只要涉及“绿改停”都需事先递交申请,经过多方审批、实地走访才能开始施工。

昌鑫花园业委会副主任黄中敏透露,为了进一步缓解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对于有需求想要“绿改停”的居民,可以通过递交申请的方式,由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一起对申请人做进一步了解,确认该户居民的确有开辟停车位的需求,之后再征询周边居民意见,“因为开辟出来的停车位要给大家共享。”待申请通过,由物业指导,提交申请的居民家自行掏钱进行改建,“都是住在周围的居民同意了,才会改的。”

同时,黄中敏强调,考虑到部分居民会担心“绿改停”后存在小区绿化太少的问题,“我们也在第一时间,种植了非常多的绿植在景观河那边,弥补这些被破坏的绿化。”

是居民自治还是管理不作为?

既然改建后的停车位需多方确认且由居民共享,那为何不直接由小区物业、居委会、业委会牵头共同去完成?

对此,昌鑫花园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张峰告诉记者,小区因为进口处有一条商业街,加上外来车辆以及内部车辆较多,停车难、拥堵已成为小区日常存在的问题,原本也想要采取适当拓宽地面的方式缓解停车难,无奈小区已经没有空间。因此,居委会才会想要进一步发挥居民自治的方式,去自我协商解决问题。

张峰表示,考虑到小区叠层房涉及的户数较少,且这些房子中间的空间又较大,“开辟以后,可以适当缓解小区的停车压力。”而之所以没有由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驾马车”牵头处理,张峰说,“也是考虑到在叠层房之间的改建,涉及的户数比较少,如果‘三驾马车’出面,不合适。”不如由居民自己提出困难,根据实际诉求,“三驾马车”制定一套可以满足居民需求的方式,“而且现在不是所有的申请都会通过,如果绿化带内有一些比较名贵的树木,那我们就不会允许。”

“绿改停”涉嫌违法行为

仅仅通过书面申请,小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以及部分业主同意,就能随意将小区绿化带改造成停车位吗?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对于昌鑫花园这样的做法,区城管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绿化属于小区全体业主,且在程序上也不能只通过居委会、业委会以及物业就能够随意将绿化带改造成停车位。而根据目前情况去看,昌鑫花园不但存在居民对“绿改停”一事不知情的情况,且目前绿化的改建也不符合审批流程,行为涉嫌违法。

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部门制定了《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旨在加强本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对于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应按上述实施办法执行,且居住区绿化调整应当遵循“业主自愿、依法依规、专业指导、政府监管”的基本原则。

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的调整,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定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定小区绿化调整方案。拟定方案需明确调整理由、调整后的各项技术指标、调整资金来源以及可能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等相关内容。拟定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此外,业主委员会应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平衡方案中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业主委员会应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树木迁移、砍伐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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