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X分钟看电影”的侵权问题,不应让兢兢业业的原创者“瑟瑟发抖”

2021-04-28 18:45:16 作者:卞英豪 来源:东方视频 选稿:周安娜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卞英豪

连日来,“X分钟看电影”再度成为网络热议焦点。

今日,国家电影总局表示,针对“XX分钟看电影”等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将配合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大对短视频侵犯电影版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剪辑、传播他人电影作品的侵权行为,积极保护广大电影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毫无疑问,知识产权不仅需要法律全方位的保护,同时,更需要社会各界用心呵护。毕竟,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对劳动应有的尊重,更是对创新的激励。这是对每一位原创者最基础的保障,也是每一位劳动者最根本的权益。

备受关注的“X分钟看电影”模式,其作品与影视版权的边界相对模糊。虽然“初心”是对影视作品的讨论。但由于管理不到位,规则不明确,加之创作者良莠不齐等缘由,吐槽评论有时变成了“无脑搬运”,理性探讨有时变成了“内容偷跑”。这样的模式无意间为侵权盗版提供了“温床”。

出于对原创的保护,有关部门无疑是找准了问题的“七寸”所在。不过,这个“七寸”应该怎么“打”,也是值得讨论的。

首先,“X分钟看电影”是存在问题的,但并非是要“一网打尽”的。显然,这样的形式,在快节奏的社会环境下具有相当的群众基础。如同网友所比喻的,“摘要”出彩,是能够给论文加分的。但要是论文本身没写好,把“摘要”删了又有何用?

“X分钟看电影”的模式与电影本身不仅是可以共存的,而且是可以共赢的。以此前走红的《加油,李焕英》,其在短视频平台开设官方账号后,各类视频共产生近150亿次播放,点赞数达4亿,有效助力影片票房增长。没有版权争端,短视频显然是能做好“电影票房放大器”的。

事实上,只要各方厘清权责范围,明确管理模式,并没有必要对这种粉丝喜闻乐见的形式“一刀切”。毕竟,执法部门所要打击的是侵权行为,而非创作本身。

那么,像“X分钟看电影”这样,涉及到需要引用作品内容的创作形式,又该如何厘清创作和侵权的边界?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或著作权人的同意,亦不必向其支付报酬。”

只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适当引用”这样一个难以量化的标准,直接导致了“需要你时是最佳应援,不要你时就是侵犯版权”的情况出现。对有关部门来说,只有进一步界定“适当引用”,才能在打掉“漏网之鱼”的同时,避免“错杀”。

另外,视频网站同样可以通过版权合作等方式,向短视频创作者开放使用权,并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进行权益的分配。这样同样能解决想做好“X分钟看电影”的创作者的后顾之忧。

最后,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在保护电影版权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保护合法使用电影版权的创作者的权益。各方的博弈不应让原创作者成为牺牲品。打击侵权,需要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但不应让兢兢业业工作的原创者“瑟瑟发抖”。

此外,各方要大力支持版权方合法的维权诉求,却也要杜绝此前一些企业利用版权“过度维权”的事件。避免以“版权”之名,行“敲诈”之实的“版权流氓”,伤害到原创者的权益。

正如国家电影局所倡导的,各网络平台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积极履行版权保护法律义务,更好地发挥短视频在电影宣传、评论、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方应切实做好知识的保护,做好精细管理,避免“一刀切”,切莫误伤了同为原创者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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