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评丨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须多措并举
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把做好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工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提前谋划安排,精心组织部署,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和夏季高温天气因素叠加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6月9日《人民日报》)
又到酷夏时节,有关高温劳动保护、高温津贴问题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虽然全国各地温度、湿度相差较大,而且在同一地区的不同行业,其工作环境、工作条件也有较大差异等原因,但这并不影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因为如何把防暑降温工作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如何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考验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否践行,维护职工权益的要求是否认真执行。面对热浪侵袭,固然需要爱心和理解,但更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和刚性约束。也就是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不是简单发放一些高温津贴完事。
这就需要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暑降温工作,当前要在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的同时,提前安排部署防暑降温工作,切实避免劳动者因高温天气长时间佩戴防疫用品造成中暑事件的发生。如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等。
这就需要各地在参照物价变动情况调高高温津贴的同时,更需要加强对企业用工劳动保护的监管。如工会组织可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可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如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政府职能部门更应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防护意识,尤其要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因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造成中暑事件的发生。同时,对于自身的高温权益也应做到心知肚明,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或者得不到有效保障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反映,或者向工会、执法等部门,需求帮助并依法维权。
总之,只有全社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保障高温天气下职工的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