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城管:养蓝孔雀要证吗?个人饲养未取得相关证件属于违法行为

2021-06-23 16:03:36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

6月上旬,九亭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至新上海花园洋房别墅型小区发现某户居民饲养孔雀,在现场,执法队员发现饲养人在其别墅内有一个铁笼,并且在里面发现了两只蓝孔雀,怀疑并未办理相关手续。

经与网格中心工作人员共同辨认,最终确认饲养的为一只雌性蓝孔雀一只雌性蓝孔雀,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56月为孔雀的发情期,会发出尖锐响亮的叫声,影响周边居民的睡眠与休息。

执法队员与饲养人作进一步调查,当事人承认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擅自饲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执法队员当场要求饲养人员尽快去相关部门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并且做好相应的饲养保障,不影响邻里矛盾。虽然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人饲养蓝孔雀,但如果不办理相关证件也属于非法饲养。千万不要报侥幸心理,无证饲养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举报或被查出,不仅会被没收蓝孔雀,还要面临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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