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行贿一起查意见出台后,首个通报来了!多地市委书记、市长成行贿对象

2021-09-23 15:32:10 来源:上观新闻

行贿受贿一起查!

9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下称《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

《意见》出台后,首个通报来了!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8起行贿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多地原市长、市委书记成行贿对象

这8起典型案例的行贿人包括受贿人的亲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等。目前这些行贿者均因犯行贿罪或单位行贿罪被罚,或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而其中的行贿对象涉及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多地的原市委书记、市长等。这些人如今均已被“双开”,并因犯受贿罪被处罚,或因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南省纪检委的通报指出,今日公布的8起典型案例,行贿金额巨大,行贿方式多样,行贿手段隐蔽,谋利领域广泛,危害后果严重,行贿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受到刑罚制裁。同时也反映出,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行贿在公权力运行的领域“无孔不入”,有的行贿人为谋取自身利益,对公职人员竭力腐蚀、精准“围猎”,主观恶性大,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现象十分突出。对上述案件的严肃查处,在严惩受贿的同时,让行贿人付出沉重代价,落实了“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要求,表明了对贿赂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亮出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行贿的鲜明态度,也彰显了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腐败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制度优势。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各市场主体都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

8起案例具体如下:

1. 长沙市社会人员陈曦行贿案。

2010年至2016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陈曦(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的侄子)向陈三新提出请托,陈三新通过给相关负责人打招呼、安排下属办理等方式,为陈曦在承揽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获得项目用地、开办驾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7年,为求得和感谢陈三新的帮助,陈曦以送现金、车辆、贵重物品,支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等方式送给陈三新财物共计人民币三百余万元(币种下同)。此外,2010年至2016年,陈曦还存在利用影响力受贿三千余万元的问题。

2019年11月,陈曦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五百五十万元。

陈三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12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

陈三新受审

2. 湖南金伯利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新平单位行贿案。

2004年至2013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陈新平向陈三新提出请托,陈三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向有关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为湖南金伯利矿业有限公司在承揽矿业权评估业务、办理探矿权证、申办地质勘查资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至2013年,为求得和感谢陈三新的帮助,陈新平多次使用公司资金,送给陈三新财物共计三百余万元。

2019年1月,陈新平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3. 衡阳万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峰单位行贿案。

2016年至2019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曹峰向娄底市委原书记李荐国提出请托,李荐国通过向有关负责人打招呼,为衡阳万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承揽医药销售业务方面提供帮助。2016年至2020年,为感谢和继续求得李荐国的帮助,曹峰以送现金、“干股”等方式送给李荐国财物共计千余万元。

2020年11月,曹峰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荐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12月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湖南省沙坪建设集团岳阳分公司实际负责人曾汉清行贿案。

2010年至2018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曾汉清向先后担任娄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郴州市委副书记,岳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的刘和生提出请托,刘和生通过向有关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为曾汉清在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儿子安置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0年至2018年,为感谢和继续求得刘和生的帮助,曾汉清利用逢年过节、刘和生生日住院等时机,以送现金、支付家电款、“干股”分红等方式送给刘和生财物共计千余万元。

2021年1月,曾汉清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和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10月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法定代表人刘正军单位行贿案。

2013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刘正军向时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华平提出请托,王华平通过向有关负责人打招呼,为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承揽工程项目、企业招投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3年至2016年,为感谢和继续求得王华平的帮助,刘正军多次使用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资金,送给王华平现金一百余万元。

2019年7月,刘正军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王华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王华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百万元。

6. 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亚明单位行贿案。

2009年至2017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张亚明向先后担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等职务的王华平提出请托,王华平直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张亚明控制的多家企业在获取销售代理权、销售日化产品、申请银行贷款、增加土地补偿款、收购企业股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0年至2017年,为求得和感谢王华平的帮助,张亚明多次使用公司资金,以送车、送金条、支付购房款等方式送给王华平财物共计三千余万元。

2019年7月,张亚明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

7. 上海舞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行贿案。

2015年以来,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张伟在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向永州市委原常委、市委原秘书长颜海林、城投公司原董事长金彪等国家工作人员提出请托,颜海林、金彪等人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违规帮助上海舞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的联合体中标债券承销业务,并通过违规签订《融资顾问协议》的方式使上海舞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非法利益,致使国有资产损失特别巨大。2015年至2018年,为求得和感谢颜海林、金彪等国家工作人员的帮助,张伟多次以送现金、小车、加油卡、购物卡等方式送给颜海林、金彪等人财物共计一千余万元。

2021年7月,张伟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颜海林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因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金彪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因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8. 湖南瑞泉投资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谢继纬单位行贿案。

2011年至2012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谢继纬向时任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周松柏提出请托,周松柏通过向有关负责人打招呼,为谢继纬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2012年至2015年,为感谢和继续求得周松柏的帮助,谢继纬以“利润分红”、支付家具款、支付购房款等方式送给周松柏财物共计一千二百余万元。

2020年12月,谢继纬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

周松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3月,周松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因犯隐瞒境外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百万元。

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有何区别

在8起典型案例中,除了第一起中的社会人员陈曦是因犯行贿罪受到处罚的,其他人均因犯单位行贿罪被罚,或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那么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有何区别?

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根据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公司,即自然人独资的一人公司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依据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单位行贿罪和行贿罪的追诉标准不同,在办案实践中,由于自然人独资一人公司中其自然人意志和单位意志之间、自然人利益和单位利益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时常会在这两个罪名之间产生混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贿是为了个人利益,体现了个人意志,即使将犯罪收益放在公司账户上也不能认定为单位行贿罪,或者仅是通过公司走账的形式,将犯罪收益转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仍应认定为行贿罪,而不是单位行贿罪。

受贿行贿一起查

行贿是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

今日湖南通报8起行贿典型案例,也是《意见》出台后发布的首份通报。

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题为《精准有效打击行贿》的文章,指出当前行贿行为有以下特点:

从行贿主体看,行贿人以私营企业人员和公职人员为主,或谋利或谋官,多次行贿现象普遍;

从行贿金额看,数额攀升,尤其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和资源开发等领域巨额行贿现象突出;

从行贿方式看,行贿人主动“围猎”特征明显,行贿手段日趋隐蔽复杂。有的量身定制“诱饵”有预谋“围猎”,有的“放长线钓大鱼”长期“围猎”,有的通过看似合法的商业运作掩盖贿赂实质,有的在境内谋利境外送钱,或向领导干部指定的“代理人”支付好处,有的打“擦边球”,将行贿“期权化”“长期化”;

从行贿目的看,行贿人不只为谋求经济利益,有的还试图捞取政治资本。有的公职人员处心积虑行贿买官,有的不法商人为捞取政治身份拉票贿选。

《意见》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行为。这些重点为打击行贿指明了方向,推动惩处行贿更加有的放矢、精准有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行贿者和受贿者都应付出代价。

来源:三湘风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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