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跑”代替“群众跑”!松江区石湖荡城管首试电子送达文书

2021-10-20 20:13:33 作者:王佳燕、周宇 来源:东方网 选稿:孟繁嘉

东方网记者王佳燕、通讯员周宇10月20日报道:“送达难”一直是困扰行政机关有效送达法律文书的一个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增加了“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的规定,即“电子送达”。

近期,松江区石湖荡城管中队首次尝试了电子送达。在一起乱倒装修垃圾的案件中,当事人起初不愿配合调查,执法队员了解到其工作地点位于金山区石化街道,便前往当地对其进行调查询问。在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案件调查完毕后,其表示由于路程较远、工作繁忙,难以前往松江处理案件的后续流程。

该情况中,电子送达比传统送达更有利于案件的手续流程。于是执法队员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经当事人同意,让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了送达电子邮件地址。

最终,本案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内的后续文书均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成功送达至当事人。当事人也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缴款二维码缴纳了罚款。顺利结案。

当事人未到松江就完成了整个案件的处理,充分突出了电子送达的优势:一方面解决了当事人交通不便、时间不充裕等困难,同时又履行了送达程序,让当事人及时、便捷知晓文书内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让行政机关减少了送达时间成本、简化了办案流程,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今后,中队将在文书送达中进一步提高电子送达的占比,“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严格执法兼顾高效便民,让电子送达在行政执法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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