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做手术要请病假,期间公司是否应该为我缴纳社保?
2021-10-25 20:36:20
来源:东方网

问:小李上个月在医院做了手术,术后向单位提出了病假申请。人事告诉他,如果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单位就不为其缴纳社保费用了。单位的做法合理吗?
答:不合理。职工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应支付其病假工资,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仍需各自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小李在该公司工作将近两年,按照规定,医疗期的长短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一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也即小李的医疗期为4个月,只要他的病假在4个月以内,单位就需要支付其工资,并缴纳社保。另外,小李病假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和公积金。
如果医疗期满,小李仍然没有恢复,则有两种情况:
1.延长医疗期。
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按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享受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
2.不能延长医疗期
医疗期满,又不符合延长医疗期情况下,小李如果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