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承租人,儿子是否有租赁房的购买权

2021-10-28 15:46:31 作者:柏可林 来源:东方网 选稿:潘丽娟

问:承租人是父亲,儿子是否有租赁房的购买权?

答:儿子当然有房屋购买权,但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售房屋,承租人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这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应当事先通知承租人,通知内容包括房屋转让的时间及具体出卖条件。在同等条件(主要指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方式等)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对出售房屋的通知期限作出约定;未约定的,出租人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收到通知后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或者未参加拍卖的;(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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