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需不需要受遗赠人签字?

2021-11-11 18:37:29 作者:包永婷 来源:东方网 选稿:周玮

问:立遗嘱需不需要受遗赠人签字?

答:不需要。只要遗嘱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出具遗嘱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所以若受益人在场,则受益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六种遗嘱形式的有不同的约定:

(一)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一般由两名公证员办理,公证人员就是见证人。

上述六种遗嘱形式中,除了自书遗嘱外,剩下的遗嘱形式都是需要两名见证人在场。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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