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处罚“摸鱼”员工引争议 公布员工非工作流量使用情况违法吗?

2021-11-17 17:07:41 作者:王旭 来源:东方网 选稿:周玮

东方网记者王旭11月17日报道:近日,网友爆料国美控股集团发布了一份针对员工“摸鱼”的处罚通报,通报信息包含了员工的所在部门,姓名以及后台非工作流量使用情况,引发网友关注。

通报显示,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期间,部分员工在上班时间从事大量诸如看视频、听音乐、刷新闻、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计划审计与资产安全中心的员工听音乐使用的流量甚至高达22.5个G。国美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及办公场所管理标准(2020版)》以及《国美零售控股处罚条例V8.0》对员工作出处罚。

随后该消息经媒体核实,国美集团公关部的相关负责人证实该文件确实存在。国美控股集团公关总监张川石也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该图为内部文件意外泄露,通报仅对涉及员工实名批评,并无其他实质影响。张川石表示,集团不提倡员工无效加班,但鼓励员工劳逸结合,被通报的员工存在“过度摸鱼划水”行为。经内部测算,使用800M流量可看视频约1小时,而被通报的员工使用流量均在10G以上。

社交平台上,网友的意见也出现了分歧。有网友认为处罚员工的摸鱼行为是出于公司管理的需求,也有网友对公司监控员工行为的范围和公开处罚的方式产生了异议,还有人疑惑国美的做法是否侵犯隐私,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也采访到了律师。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陈梅瑜律师认为,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的行为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的情形,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处理个人信息。

“但如果信息披露到除公司内网以外渠道,那我认为这样做的必要性是有待商榷的”。陈梅瑜分析,监控员工的办公设备是许多公司都会采取的管理措施,许多网友可能了解不足,又加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生效,故而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甚至引来了律师们的讨论。事实上公司监控员工办公设备等管理措施一直是敏感话题。此前,公司厕所屏蔽信号、设置计时器等行为也引发了网友热议。

在知乎、微博平台,不少认证为律师的网友也发表了看法。部分律师坚持个人信息的处理需要自个人的前提下进行,依据也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该发条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可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

(一)取得个人的同意;

(二)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三)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四)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五)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六)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其他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但是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不需取得个人同意

陈梅瑜律师提醒,第十三条最后的但书条款可能会引发不同理解。对于这些不同理解,可能还是要等相关司法解释和法院案例来进一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