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注重社会价值 "艺术之树"才会常青

2021-11-24 11:18:47 作者:董宏达 来源:东方网 选稿:单冉

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把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内容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建立负面清单,禁止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含有宣扬畸形审美、低俗绯闻炒作、恶意刷量控评、虚假不实爆料、诱导非理性追星等内容。

与之相呼应,11月23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公布了第九批网络主播警示名单,警示人员共计88人,其中,包括吴亦凡、郑爽、张哲瀚等演艺人员,这也是首次将违法失德艺人纳入网络主播警示名单。

明星是指在某个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娱乐明星就是娱乐圈里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娱乐明星的影响力来自于宣传推介。但近年来,某些明星及其团队的宣传推介变成了极力地低俗炒作,流量至上致使网上泛娱乐化倾向现象屡禁不止,畸形审美和“饭圈”乱象等不良文化,直接冲击主流价值观,对此社会反映强烈。在这种情况下,中央网信办制定并印发《通知》,对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宣传进行规范,既是对明星个人形象的保护,也是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正确引导社会审美价值的必要之举。

明星的影响力来源于其创造的价值。不可否认,从普通演艺人员到明星,除个人努力有一定成果,注重宣传推介是主要手段。有些明星不择手段地炒作,就是要扩大自身的存在感和影响力,最终体现个人的价值。对社会来讲,明星具备两方面的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是人们争当娱乐明星的动力,而社会价值是这类公众人物的责任与义务。现实中,部分娱乐“明星”只是在实现经济价值,而忽略社会价值。这其中,艺人背后的公司也成为造流量“明星”的推手。显然,这种价值取向表面上让流量“明星”混得八面风光,实际上却是在不断积累“负能量”中自毁形象。

明星注重社会价值才符合主流价值观。作为公众人物,娱乐明星必须实现其社会价值,这是“明星”们的义务和责任。广电总局正是考虑到明星的公众影响力,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于2018年1月6日对广播电视嘉宾提出四不用标准:对党离心离德、品质不高尚的演员坚决不用;低俗、媚俗、恶俗的节目演员坚决不用;思想境界、格调不高的演员坚决不用;有污点、有绯闻、有道德问题的演员坚决不用,体现了监管单位加强明星规范的决心。然而,部分明星仍不明白自己在社会中的定位,肆意滥用公众人物的权利,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明星应当立德树人,培养有益的价值观念,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提升自己和回馈社会上,为社会提供可靠的榜样,为社会提供积极向上的能量。

规范娱乐明星宣传,既要引导更要严格约束。以往,一些明星之所以娱乐出格,出现网上信息含有宣扬畸形审美、低俗绯闻炒作、恶意刷量控评、虚假不实爆料、诱导非理性追星等内容,除了明星本人的道德滑了坡,背后还暴露出经纪公司存在管理问题。如今,《通知》按照信息内容属性、影响作用等因素,将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划分为演艺作品、个人动态、商业活动、公告、公益、权威发布等6种类型,针对网站平台首页首屏、热门推荐、热搜榜单等重点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加强对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粉丝团(后援会)、娱乐类公众账号、MCN机构等账号和主体的管理,同时要求网站平台建立健全涉娱乐明星网上舆情监测、处置和引导机制。这些举措都是建立在解决问题基础之上的,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严肃,使其真正发挥效力。

当然,作为明星或向往明星的艺人,更要加强自身修养,追求德艺双馨,在提高专业演技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以良好形象被社会所认可,才能让艺术之树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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