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蜱虫咬伤致死属于“意外伤害”吗?保险该不该赔?

2021-11-24 15:55:01 作者:王旭 来源:东方网 选稿:单冉

问:被蜱虫咬伤致死,家属找到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该不该赔?被蜱虫叮咬致死算不算是意外事件?

答:法院认为,在意外伤害保险的人身保险实务中,经常会遇到死因和保险事故之间存在多种因果关系的情况,因果关系的判断直接涉及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问题,进而关系到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的问题。因果关系有远因与近因、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之分,决不能简单的根据表面事实就认定有或没有因果关系。

结合案例来看:

原告巩某丙于2020年8月31日以父亲巩某甲为被保险人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某意外伤害保险”“某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某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保险期间为1年,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1日止,身故受益人为巩某甲法定受益人。

2021年6月6日,被保险人巩某甲被蜱虫叮咬,到某医院就诊并于同日住院,就诊期间经某医院将巩某甲血液送检至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1年6月8日出具检测结果,结论为新型布尼亚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法官分析,本案中,原告提交的住院病历及检测报告等证据可证实巩某甲因被蜱虫叮咬而感染新型布尼亚病毒死亡的事实。依照医学常识可以认定该种病毒非人体自生,且被告保险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新型布尼亚病毒感染”属于通常理解的“疾病范畴”,应当认定“被保险人巩某甲因感染新型布尼亚病毒住院治疗并死亡”属于《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条款》9.2条:“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约定的意外伤害。

因此,蜱虫叮咬死亡完全符合保险条款中意外伤害的释义,被告某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险理赔。

(来源:泗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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