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一水厂经营者偷窃上万吨水转售:判刑,处罚金

2021-12-03 16:34:00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陈雅儒 通讯员 李晴 来源:澎湃新闻

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水厂经营者杨某私接当地供水公司水管,偷水万余吨。法院审理时发现,杨某还将山水不经消毒就卖给附近居民饮用。

椒江区法院日前审理该案,被告人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法院还对杨某水厂所在街道提出司法建议,对涉案水厂隐患及时做出处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月3日从法院获悉,杨某的水厂设备简陋,水压过低,难以正常供水。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他通过私自安装水管的方式,将当地某供水公司的水管接到自己水厂的水管中,窃取自来水1万余吨,价值47000余元,并将所盗自来水低于市价一半卖给附近村民,获利24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司自来水,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因其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赔,依法从轻从宽处理。

审理中,法院发现杨某为了节省成本,还将未经消毒处理的水通过山水直排的方式供给村民饮用。法院认为,杨某的水厂未经审批,建在山边,未经水质处理,直接接取山水,经简易水泵压送至村民家,存在隐患。为此,法院向所在街道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对水厂及时作出处理并排查辖区无证水厂。据街道反馈,非法经营的水厂已被查封,将会同供水公司进行排查,确保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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