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步森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1-12-03 22:07:00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来源:澎湃新闻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002569,以下简称“ST步森”)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2月3日晚间,ST步森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于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1001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ST步森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月12日,ST步森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监管问询函》。浙江证监局表示,8月25日ST步森公告收到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ST步森支付原告步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集团”)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并支付相应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

浙江证监局表示,对事项表示高度关注,并要求ST步森详细说明自步森集团起诉以来该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

同时,证监局要求ST步森,对半年报、三季报中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说明,并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明确意见。

11月19日,ST步森发布《关于对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表示2019年4月26日,步森集团与ST步森签署《股权收购协议》,ST步森收购步森集团所持有的诸暨市步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投资”)100%的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9584万元。

其中,ST步森应在满足相关条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步森集团支付首笔股权转让价款3000万元。同时,在步森集团将步森投资100%股权过户至ST步森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6584万元。

8月20日,ST步森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ST步森应支付步森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并支付以该款为基数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四倍、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付清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款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不过,9月13日,ST步森与步森集团协商约定和解的方案及《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由步森股份9月16日盖章,9月24日步森集团收到《和解协议》,10月14日步森股份收到步森集团回寄的《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显示,ST步森与步森集团协商同意解除《股权收购协议》,ST步森无需支付《股权收购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款9584万元。

具体而言,ST步森应向步森集团支付逾期付款利息800万元。在本案诉讼过程中,ST步森已向诸暨市人民法院缴纳保证金600万,ST步森同意诸暨市人民法院将保证金账户中的600万元款项直接支付给步森集团作为第一笔利息款,余款200万元于12月31日前付清。如ST步森全面履行本协议内容,则ST步森和步森集团双方就本协议再无争议,步森集团不再向人民法院对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各方互不向对方就《股权收购协议》主张权利。

ST步森彼时称,预计将于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利息款200万元,故预计无需支付加付利息400万元。

同时,ST步森公告显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半年报、三季报中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出具的核查意见为:ST步森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Wind资料显示,ST步森隶属于步森集团。不过,2021年三季报显示,步森集团对ST步森的持股比例仅为1.85%。

业务方面,ST步森主要从事“步森”品牌男士服饰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除2017年至2020年,除2019年外ST步森均为亏损。其中,2017年和2018年分别亏损0.34亿元和1.93亿元。2020年,ST步森亏损1.53亿元。

营收方面,除2019年外,ST步森的营收在2017年、2018年、2020年均出现同比(较上年同期)下滑,分别下行6.96%、6.99%、29.07%。

2021年前三季度,ST步森营收实现2.08亿元,同比增长17.58%。归母净利润实现0.43亿元,同比增长15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