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三类案件将进入成都互联网法庭集中管辖范围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12月31日讯(记者 何佳欣 实习生 王杰)12月31日,成铁中院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成都互联网法庭)召开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22年1月1日起,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集中管辖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互联网案件: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法律规定的机关、有关组织提起的互联网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为做好案件受理衔接,通知要求,2022年1月1日前,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辖区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上述案件,由已经受理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还指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集中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案件,仍然按照川高法〔2021〕96号《关于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辖区内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的通知》执行。
据了解,2021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法〔2021〕53号《关于同意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跨区域管辖部分互联网案件的批复》,同意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管辖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11类第一审互联网案件,即:“(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三)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四)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权属纠纷;(五)数据交易合同、网络虚拟财产交易合同纠纷;(六)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九)法律规定的机关、有关组织提起的互联网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本着先行先试、积极稳妥的原则,2021年4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川高法〔2021〕96号《关于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辖区内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的通知》,先期确定由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集中管辖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辖区内应由基层法院受理的“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等8类第一审互联网案件。通知发布后,集中管辖机制有效实施,案件审判顺利推进,取得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省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开展了论证调研,报请省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法〔2021〕53号批复确定集中管辖的其余3类案件进行补充明确。
“此次新增的三类互联网案件特别是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是最高法院近年来关注的重点,也是互联网案件专业化审判的重点所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钟欣表示,此次将“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法律规定的机关、有关组织提起的互联网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等三类案件纳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集中管辖范围,有利于充分发挥成都互联网法庭的集中管辖效能,打造互联网司法领域的“四川名片”。“成都互联网法庭扩大管辖范围,立足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网络空间清朗有序的需求和四川数字经济发展现状,进一步跨越地域和时空限制,让人民群众能够在法律资源和各项便民办事功能整合基础上,便捷获取各类信息、办理各项诉讼业务、体验诉讼服务,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据悉,成都互联网法庭于2021年4月挂牌运行。2021年,成都互联网法庭新收案件5326件,审结5274件,结案率99.02%;诉前调解互联网纠纷3672件,司法确认案件线上调解率100%。因工作成效显著,今年9月,成都互联网法庭荣获“四川省网信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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