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经济学|全球竞争与中国创新体系的“短板”
英国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经济发展史充分证明,只有创新才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动能,并且是最主要的驱动因素。如果没有创新,人类大概率仍受困于“马尔萨斯陷阱”。只有通过创新,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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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等生产要素才能挣脱边际产出递减规律的约束。工业革命至今,创新越来越依赖于科学知识的积累,尤其是重大创新。但是,从科研成果到创新再到产业的形成,既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政府、企业等实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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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发挥各自应有的职能。自1988年“火炬计划”以来,中国在支持创新发展方面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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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绵延不绝,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日臻完善。从改革开放初期以引进创新为主到2006年向自主创新为主并非一蹴而就,也并不是一道“二选一”的选择题,而是一个在发展中动态平衡的问题。随着中国人均收入进入中高等国家行列,与技术前沿的距离越缩越短,引进创新的空间越来越小,转向自主创新是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必然之路。这已经为两百多年的现代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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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所证明。无论是从研发投入、论文发表、人才培养、专利申请数量,还是从高新技术产业与企业的发展看,中国在创新方面的成效都是显著的。当然也要看到,中国虽然拥有世界上最完备的制造业生产体系,但在部分行业的尖端技术领域仍然高度依赖进口,在服务业方面整体上仍然缺乏比较优势。目前,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国家综合竞争能力或创新能力的比较主要包括:世界经济论坛(WEF)编制的全球竞争力指数(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 GCI);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编制的全球创新指数(Global Innovation Index, 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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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EC)提供的欧洲创新记分牌(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 EIS)。出于国际比较的目的,EIS也包含中国。全球竞争力指数(GCI)WEF发布的年度报告《全球竞争力报告》(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旨在敦促世界各地的政策制定者超越短期增长,以提高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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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长期繁荣为目标。该报告自1979年出版以来,是目前全球公认的、最全面地评价国家(地区)竞争力的报告。国家(地区)之间的比较分析使决策者能够评估哪些领域需要加强,汲取竞争力占优的国家(地区)的最佳经验,并建立协调一致的应对措施。国家(地区)竞争力是指决定一个国家(地区)生产力水平的制度、政策和
要素的集合。反之,生产力水平又决定了一个国家(地区)所能达到的繁荣水平。为了不断引进现有的最佳排名方法,WEF持续改进指数的编制方法。2000年,Professor Jeffrey Sachs(杰弗里•萨克斯教授)以经济增长理论为基础,引入了增长竞争力指数(the Growth Competitiveness Index)。Professor Michael Porter(迈克尔•波特教授)教授于2000年加入了该项研究,他还推出了一项与之配套的商业竞争力指数(Business Competitiveness Index, BCI),专注于推动繁荣的微观经济因素。2004年,Professor Xavier Sala-i-Martin(夏威尔·萨拉-伊-马丁教授)创建了包括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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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竞争力因素在内的全球竞争力指数(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 GCI)。该指数自2004年推出以来,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
机构采用以衡量国家(地区)竞争力。2018年,WEF发布了新的全球竞争力指数4.0(GCI 4.0),该指数以经济增长核算文献为基础,旨在衡量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TFP)的驱动因素,这是经济增长中不能用生产要素的增长来解释的部分,重视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4IR)的加速而变得越来越 重要的人力资本、灵活性、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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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等因素。GCI 4.0从4个维度、透过12个竞争力支柱、共103个具体评价指标来衡量一国/地区的综合竞争力状况,为141个经济体(占全球GDP的98%以上)的经济前景提供了深刻的见解。每一具体评价指标都使用从0到100的分数,显示一个经济体离竞争力的理想状态或“前沿”(GCI=100分)有多近。GCI 4.0框架如
表1所示。
表1: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 (GCI) 4.0框架及具体评价指标个数资料来源:WEF,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9.
GCR 2019将考察的141个经济体(占全球GDP的99%。)分为7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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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收入水平,其GCI的平均值为60.64,这意味着与理想状态的距离接近40点。分区域而言(表2和
图1),北美、欧洲、及东亚和
太平洋地区的高收入国家GCI分值较高、撒哈拉以南非洲等低收入国家(地区)的GCI分值最低;在12大支柱要素中,宏观经济稳定、健康、基础设施、金融体系和
技能这5个支柱得分较高,创新能力支柱与理想状态距离最远。表2:2019年GCI及其12个支柱性要素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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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水平统计数据来源:CEIC;笔者绘制分国家而言,得分在80分以上的国家(地区)为:新加坡(84.78)、美国(83.67)、中国香港(83.14)、荷兰(82.39)、瑞士(82.33)、日本(82.27)、德国(81.80)、瑞典(81.25)、英国(81.20)、丹麦(81.17)、芬兰(80.25)。这12个国家(地区)是最接近竞争力前沿的国家,但离理想状态仍有15-20分以上的差距;近一半的经济体(66个)的GCI分值在60以下,塞内加尔、乌干达等28个国家(地区)的GCI分值位于50以下,最低值仅35.08,远远低于竞争力的理想状态。
中国2019的GCI分值为73.9,排名28,处于中上游水平。较2018年的72.61(第28位)和
2017年的71.76(第28位),分值呈逐年递增态势。2019年中国GCI稍高于高收入水平国家的平均得分,但与技术前沿国家仍有距离,尤其是在制度、技能、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企业活力和
创新能力这6个方面。这也是下一步创新体系建设应该发力的领域(图1)。
图1:中国GCI及其12个支柱性要素的比较分析数据来源:CEIC;笔者绘制
GCI是一个综合指标,创新是评估的重要内容,两个与创新直接相关的支柱——企业活力和
创新能力共计18分。GCI等分的高低并不直接反映国家创新能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制的全球创新指数更加专注。全球创新指数(Global Innovation Index, GII)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全球创新指数(GII)对全经济体的创新生态系统进行排名。自2007年首次推出以来,GII已经成为国际上有口皆碑的指数,越来越多的政府对其年度GII结果展开系统性分析。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其2019年关于科学、技术和
创新促进发展的决议中,也承认GII是衡量与可持续发展目标有关的创新的权威基准。GII从创新投入和
创新产出两个子指数(表3),透过7大支柱、共81个具体评价指标展示了132个经济体的最新全球创新排名。2020年,132个经济体GII平均得分为34.29。分地区而言,北美洲得分为57.22,显著高于其他地区。东亚和
太平洋地区得分仅为40。分收入水平看,创新能力与经济能力正相关(表4)。
这一点从图2中也可以看出。不应将这种正相关性看作是单向因果关系,理论逻辑上,两者是互为因果的。表3:GII框架及具体评价指标个数资料来源:WIPO, Global Innovation Index 2021.
表4:GII(2020)指数的区域分布数据来源:Global Innovation Index Database, WIPO, 2021;笔者整理
图2:2020年GII与人均GDP(创新与发展)之间的正比关系数据来源:Global Innovation Index Database, WIPO, 2021;笔者绘制注:气泡面积大小表征人口规模。
欧洲创新记分牌(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 EIS)由欧盟委员会编制的欧洲创新记分牌(EIS)提供了对欧盟27国、其他欧洲国家和
部分非欧洲国家的研究和
创新绩效的客观监测,为评估不同国家创新体系的优势和
弱点提供了工具。自2001年首次发布以来,EIS评估体系已经过多次修订,2017年的最新重大修订反映了以下需求:一是更好地使EIS评价维度与不断变化的政策重点保持一致;
二是不断提高指标的质量、及时性和
分析的稳健性;三是确保EIS能够捕捉到创新动态;
四是增加了对数据的分析。
修订后的EIS的评估框架包括4个方面、12个维度,共32个评价指标(
表5)。
表5:修订后的EIS评估框架及具体指标资料来源:EC, 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 2021.
根据其研究和
创新绩效,欧盟27国被分为四个组别:新兴创新者、温和
创新者、强大创新者和
创新领导者。自2014年以来,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创新绩效都有所提升,欧盟的创新绩效平均增长了12.5个百分点,尤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宽带普及率、风险资本支出和
国际科学合作出版物。其中,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希腊、意大利和
立陶宛增长最快(图3)。
图3:欧盟27个成员国与欧盟的创新绩效资料来源:EC, 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 2021.注:彩色柱状条显示了各国2021年相对于欧盟2014年的表现,黑色水平连字符表示各国2020年相对于欧盟2014年的表现,灰色柱状条显示的是各国2014年相对于欧盟2014年的表现。
在全球范围内,欧盟的创新表现领先于中国、巴西、俄罗斯、南非和
印度,但与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
韩国存在一定的差距。在2014年至2021年期间,欧盟相对于6个主要竞争对手的相对地位有所提升,具体表现为与澳大利亚和
加拿大的表现差距缩小,与巴西、印度、俄罗斯和
南非的表现差距扩大。欧盟与4个全球竞争对手的相对地位正在恶化:与日本、韩国和
美国的表现差距扩大,与中国的表现领先缩小。2020-2021年期间,欧盟缩小了与澳大利亚和
日本的差距,但加拿大、韩国和
美国的领先地位更加突出(图4)。
图4:全球的创新绩效资料来源:EC, 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 2021.注:彩色柱状条显示了各国2021年相对于欧盟2014年的表现,黑色水平连字符表示各国2020年相对于欧盟2014年的表现,灰色柱状条显示的是各国2014年相对于欧盟2014年的表现。
历史经验显示,就全球而言,只有在存在自主创新的情况下经济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对于追赶型经济体,则可通过扩大开放引进创新的方式“走捷径”,降低创新的不确定性。但没有国家能够通过模仿式创新实现真正的和
持续的赶超,因为一旦自主创新国禁止核心技术专利授权,追赶国就可能面临生产中断的风险。所谓的“后发优势”,本质就是与技术前沿的距离。从人均收入或TFP等角度看,中国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的距离,但这并不一定都是科技水平的差距引起的,也有可能是经济体制、企业治理等方面约束了创新潜能的发挥。从三大产业的角度而言,由于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的提升,以及制造业的服务化,如何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服务业TFP上的差距对于中国缩小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差距是长期任务。笔者认为,可复制中国制造业崛起的经验,扩大服务业开放,在与外资企业“共舞”的过程中学会“独舞”。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只有充分认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创新道路,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革命大趋势和
聚集人才的大举措,才能够在21世纪和
更长的时间里真正做到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作者邵宇为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总裁助理,陈达飞为东方证券宏观研究员、财富研究中心总经理)